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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四措并举加强“村官”监督管理

江西上犹四措并举加强“村官”监督管理

近年来,江西省上犹县创新“四三二一”工作法,加强“村官”的监督管理,促使村干部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为村级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严把“四道关口”,选好优质“村官”。一是纪律宣传关,在选举前,通过会议、标语、宣传墙报等多种形式,对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八条禁令”进行了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换届纪律家喻户晓,人尽皆之;二是资格审查关,在选举之初,该县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人口计生委、县信访局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委员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联审,对任期内的村干部进行严格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三是程序规范关。规范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即按照各村党组织经党员、群众全额民主推荐,乡镇党委考核考察、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成员;四是信访落实关,对待党员群众来信来访,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核实和答复,全程负责,跟踪到底,真正做到了有访必查、有访必复、有错必纠,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二、完善三类制度,规范“村官”廉洁从政。一是完善规范“村官五不准”行为制度,即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不准侵占集体财产和挪用截留扶贫救灾、政策性补贴等专项资金及物资,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强化对“村官”的约束;二是完善重大村务决策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方可生效,防止“村官”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确保村民的民主决策权实现真正的保障;三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工程建设和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源开发利用等事项,全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防止偏亲向友、显失公平、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发生,确保集体资源的保值、增值,使村级事务管理保持良好秩序。

三、突出“两项教育”,筑牢“村官”防腐墙。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挖掘、树立和推广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积极引导村干部学典型、追典型、当典型。同时,利用近年来县内和邻近县市查处的违纪违规鲜明事例作为反面教材对“村官”进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从而引导“村官”怀律己之心,弃非分之念,做一个村民拥护的当家人。同时,针对农村线长、面广的特点,延伸预防网络,结合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播放电教片、举办廉政文艺演出等多种有效方式,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增强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坚持“一条铁纪”,严惩“村官”违纪违法。对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或被群众信访举报查实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反映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坚决严肃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此来警醒村“两委”干部自觉守纪律、记宗旨、忠职守、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