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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众“透视”县委县政府权力

 

让公众“透视”县委县政府权力


  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要求:“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广西壮族自治区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进行创新权力监督试点,创建了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新机制,探索出“双监双带、五权并重、五步推进”的社会监督新方式,取得较好成效。
让公众“透视”县委县政府权力
——对罗城实行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机制的调研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隶属于河池市,全县总人口38万人,居住着仫佬、壮、汉等12个民族,其中仫佬族人口12.5万,占全国仫佬族人口的80%,是全国唯一的仫佬族自治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罗城是清朝一代廉吏于成龙的初仕地,廉政文化历史悠久,人民群众具有较强的监督意识。因此,201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预防腐败局把该县列为创新权力监督试点单位。
  
  解决“谁监督”和“监督谁”问题,探索实行“双监双带”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河池市纪委副书记韦立汉任罗城县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委员会主任,他对记者说,该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委员由县人大、政协、组织部、监察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和部分社会监督代表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监督活动的日常工作。从社会各界中选聘237名社会监督代表,作为监督主体,参与社会监督工作。这样便形成了市纪委领导、县纪委协调、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办公室组织、社会监督代表实施的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新机制。
  
  实行“双监双带”模式,把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全部导入一个公众可透视、可溯源的社会监督框架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双监”:就是监督县委、县政府权力运行情况,监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洁履职情况。明确监督对象是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领导。明确监督的重点内容是县委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权力行使情况;县政府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行使职权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县委书记、县长遵守《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情况。
  
  “双带”:是指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并带动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八个带头”:带头公开职权、带头公开办事程序、带头述职述廉、带头接受质询、带头接受评议、带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作出廉洁从政承诺、带头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县委书记、县长每年至少向社会监督代表公开述职述廉一次,将个人的工作业绩、廉洁用权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社会监督代表作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代表的质询和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代表带头并带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实现监督对象与社会监督代表的良性互动。
  
  罗城县县长银邦克是土生土长的仫佬族人。他向记者介绍,今年3月21日罗城县举行了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质询会,在公开述职述廉和接受质询前,他先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家人要做好心理准备,他要在会上把他们的情况都公开出去。那天,面对100多名由农民、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代表,县委书记黄平权和县长银邦克公开报告了自己的“房子、车子、票子、妻子、孩子”等“五子”相关情况,并在公开完毕后现场接受了质询。监督员代表对质询结果普遍比较满意。
  
  解决“如何监督”问题,突出“五权并重”、“五步推进”
  
  在试点工作中,罗城突出厘清职权、公开亮权、民主议权、合力约权和规范用权“五权并重”,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
  
  厘清职权,明晰职责权限。对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的职权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筛选,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找出廉政风险点。
  
  公开亮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公开职权、权力运行流程、办事流程;全面公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权力运行情况。
  
  民主议权,广纳群众意见。组织社会监督代表广泛开展各种评议活动,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广纳建议,汇聚民智。2011年以来,全县109个单位,435人次开展了述职述廉活动;在公安、卫生、环保等16个部门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群众满意率达90%。2011年9月,针对社会监督代表参与民主评议时,发现一些部门领导干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县委对1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合力约权,防止权力滥用。组织社会监督代表参加社会监督质询会,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和旁听县直有关部门会议,参与对县委、县政府及其重要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对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使社会监督活动常态化。目前,该县共组织社会监督代表开展监督活动20多次,收集信息110条,综合到各种意见和建议16条,其中作为监督事项10条,转交部门办结10条。
  
  规范用权,确保廉洁高效。在厘权、亮权、议权和约权的基础上,该县还制定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40多项制度,新制定了《自治县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若干规定(试行)》等共16项制度,重新绘制了400多张权力运行流程图,初步建立起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采取“五步推进”,确保社会监督科学有序。在工作中,罗城制定了由“收集信息、核实确定、监督整改、民主评议和信息反馈”五个步骤构成的社会监督工作流程(文尾附图),确保社会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社会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谈到社会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时,河池市委书记黄世勇说:“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吸收社会大众智慧,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被监督意识,在促进民主监督、科学决策以及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县政府职权的正确行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破解了不敢、不能和不会监督的难题。通过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监督队伍,独立开展监督工作,有效破解了专门监督机关因人事权、财权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而不敢监督的难题;通过晒决策、晒执行、晒结果,将以往封闭、神秘的权力运行过程向社会监督代表全面公开,有效破解了群众不能监督的难题;通过加强社会监督代表业务培训,增强监督意识,找到了监督的入口,解决了以往群众监督找不对门、找不对人、找不对路的问题,有效破解了群众不会监督的难题。
  
  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通过开展厘权、亮权、议权、约权等工作,梳理出了县委、政府和工作部门以及主要领导的职权,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加强监督的重点、难点和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促进了权力规范高效运行,提高了预防腐败水平。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社会监督员的广泛参与,更加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拓展了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活力进一步增强,提高了县委、县政府的公信度和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
  
  进一步提升了干部执行力。通过“确权勘界”和加强监督,解决了缺位、越位、错位等突出问题,纠正了一些机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有效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提升了机关干部的执行力。2011年,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到全县偏远村屯,尤其是未通公路的自然屯走访、调研,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全县有585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深入村屯,为农村引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86个,投入资金432万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16件。
  
  推动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通过广纳群众意见、广聚群众智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符合群众意愿,激发了群众干事的热情,形成了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例如,2011年8月,社会监督代表通过调查发现,矿产品税费流失严重,提出设立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对矿产品税费监管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时采纳并实施,监控系统迅速建立,当年就增加税费800多万元。201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7亿元,同比增长13%。
  
  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罗城县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创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全县工作的各个领域,涉及民主政治建设的方方面面,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完善。
  
  他也指出了此项机制需要完善的一些地方,如党政领导公开的面儿还不够宽,在向群众汇报工作的时候,哪些内容必须向群众汇报?如何处理好保护党政领导个人隐私和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关系?还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调研中,一些领导干部反映,上任时间长短不同决定了履职情况不同,应当完善廉洁履职效果评价、评估机制,探索更加人性化的公开方式,让党政领导在接受监督时没有顾虑、更加主动。
  
  此外,以下几个方面也应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探讨:一是如何确保监督代表的产生更加公平、更具代表性;二是如何提高社会监督代表的综合素质和监督能力,进一步发挥作用;三是如何将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向乡镇和部门延伸,实现对权力运行监督的全覆盖;四是如何更好地把体制内监督与体制外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反腐倡廉整体工作跃上新台阶。
  
  目前,河池市已经将天峨县、东兰县、大化瑶族自治县作为第二批试点,推广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项机制,让公众“透视”县委、县政府权力的方法更加科学、成效更加明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