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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规定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河南省出台规定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近日,河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自律机制。针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物资购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产权交易、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春节、中秋节及婚丧嫁娶等腐败易发多发期,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集中或有针对性地进行主题教育和廉洁预警谈话。坚持不懈地进行从业道德、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筑牢廉洁从业思想道德防线。根据岗位特点,制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廉洁行为规范。充分运用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等形式,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切实提高教育的有效性。纪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确定一至两个主题,重点纠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一次由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廉洁从业主题报告会。国有企业每年组织一次由党员和中层领导参加的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每年9月作为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教育月,通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预防腐败风险机制。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等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薪酬管理规定,不得自定薪酬、兼职取酬、参与下属企业分配、下挂薪酬分配关系、滥发补贴、津贴、奖金。国有企业要将职务消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职务消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建立完善防止利益冲突方面的制度。纪检、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规范,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投资。建立完善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财产损失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经济处罚、从业资格限制等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处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行使权力监督约束机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界定和规范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员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中的具体数额、权限,明确决策范围,完善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表决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业绩考核、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物资购销和招投标的监督。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配套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加强执法和效能监察,对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的工程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职务消费情况必须向职工公开。
  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构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发生机制。继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职责明确、权责匹配、相互制约又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风险排查,确定预警处理。
  五、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及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的案件;查处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查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侵害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以及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物资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职权经营同类营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创新办案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企业改革发展之中。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办案,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纪检、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工作任务和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成员的职级待遇等问题。改革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产生办法,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任免调动要征求纪委的意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依法进入监事会,统一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派驻子企业监事会等监督力量。 (据河南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