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清理整顿中介机构
推行市场准入制度 实施“三位一体”监管
桐乡清理整顿中介机构
日前,浙江省桐乡市在清理整顿中介机构过程中,注销、合并4家中介机构,取消3家行业协会的不规范收费,降低5家具有垄断性特征的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纠正2个行政主管部门从中介机构取得服务费或报销费用的问题。
为全面摸清中介机构现状,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发改、工商、物价等部门,对全市营利性中介机构进行深入调研,发现这些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行业所处的市场发展环境极不平衡,各行业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双方的沟通存在严重不足,中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中介不中”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地存在。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该市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围绕解决证照不齐、违规经营、违背程序、强行收费、财务混乱、漏逃税款、垄断经营和提供虚假证明等突出问题,对全市范围内从事鉴证、经纪、咨询代理业务等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一次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展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该市出台《桐乡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桐乡市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市中介机构长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前者主要是推行“四项制度”,即市场准入制度、备案公示制度、联合检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后者主要是对桐乡辖区范围内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各类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同时,成立“市中介机构监管办公室”,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一道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