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监督公共权力运行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监督公共权力运行
“政者,正也!”一身正气,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公共权力运行,充分发挥“经济卫士”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为科学民主决策、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四化两型”和全面小康建设,这是新时期科学发展赋予审计工作的重大使命。
经济责任审计,审的是领导,计的是责任,促的是发展。
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掌管着公共资源,秉公用权,科学用权,是起码的政治道德和为政职守。同样是为官一任,有的人如过眼云烟,甚至留下一堆骂名,有的人却人去声犹在,永远留在人民的心中。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就是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对人民是否真诚服务,对改革发展事业是否勇于担当。
领导干部只有体恤民情,才能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只有风清气正,才能严于律己,利为民所谋。不能科学决策,就难免让“惠民工程”变成“伤民工程”;失去有效监督,“能干”就可能慢慢变成“能贪”。最终结果只能是,工作造假,思想作伪,不仅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利益,还造成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流失,对社会风气也产生严重误导。
因此,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绝不是找麻烦、挑刺,而是帮助查找问题、减少失误、改进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让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行政效能监察、政府绩效评估等工作有效对接,形成合力,促进我省的科学发展。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要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土地矿山、基本药物采购、工程建设等问题易发多发且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领域,及“三农”、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要探索创新力度。在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变离任时的一次性审计为任期内的定期不定期审计。特别是要把重大经济事项审计从执行环节前移到决策环节,最大程度减少决策失误。做到公共权力运行到哪里,效能监察就跟踪到哪里,经济责任审计就延伸到哪里。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要加强结果运用。把审计结果与政府绩效评估、干部选拔任用、预防惩治腐败等结合起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对审而不改、屡审屡犯,导致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领导干部的政德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态度和行动上。一些干部面对权力私欲膨胀;不鼓起改革勇气攻坚克难,却总想着如何争功推过,求得升官发财,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治的是就是“假”字作祟、“私”字当头。领导干部只有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才能永远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