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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示 坊间一片赞誉

 
官员财产公示 坊间一片赞誉
 
赵志疆


  江苏省淮安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决定自8月1日起,对淮安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此外,干部财产公示的内容暂不对公众公开,只在内网公示。(7月17日《现代快报》)
  连日来,这一消息备受关注,坊间一片赞誉之声。从预防腐败的角度而言,淮安市的做法无疑值得肯定,不过,就“暂不对公众公开”的程序设置而言,此举仍存在一些遗憾。
  在淮安市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中,财产申报与财产公示交叉使用,甚至还出现了“财产申报公示”之类措辞。实际上,两者虽有相似之处,但差别还是明显的——财产申报是自下而上的申报,主动权掌握在申报者手中;而财产公示则是在财产申报的基础上昭告天下,以此提请广泛监督,申报者只能被动接受检验。相比之下,淮安市此举只是财产申报而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公示,充其量只是一种小范围的公示。“暂不对公众公开”,意味着公众仍然很难一窥究竟。《暂行办法》的实施,其实就是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为排除了广泛的群众监督,财产申报更像是官员内部的自说自话,由此使得走过场的风险大大增加。
  此番淮安市高调推出财产申报之后,当地有基层干部表示:“这个消息早就听说了,我看周围的人都很淡定。”不知道所谓“淡定”,究竟是因为心地坦荡而淡然处之,还是因为断定内部申报不会太过严厉?实际上,作为国际通行的“阳光法案”,财产申报的核心价值不在于申报,而在于公示,以及后续的严格审查和问责。当公示环节率先打上折扣之后,内部的审查监督无疑需要肩负更加纷杂的工作,其最终效果也更加难以预料。尤为令人无奈的是,寻常百姓依旧只能在远处围观,而无法近距离介入其中。远离公众视线之后,官员财产申报如何避免陷入流于形式的窠臼,仍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官员财产申报显然是公众津津乐道的话题。淮安市新政尚未正式实施,就已经收获了大面积掌声,反映了公众呼吁财产公示的心态有多么迫切。 来源: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