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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礼金买“同意”警示干部算好“人生账”

20万礼金买“同意”警示干部算好“人生账” 
 柳毅山下 

 
    刚升任正处级正职一个月,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林山,就因3年前在副县长位置上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被扳倒。其中有一次,他利用手中权力在招标和拨付工程款时,用自己的“同意”两字换来20万礼金。(据《法制日报》)
    “迷于利欲者,如醉酒之人;人不堪其丑,而己不觉也。”林山在不知不觉中从一个领导干部沦落为人民的敌人,他就如同一个醉酒之人,自己丝毫没有发觉这条蜕变的痕迹,这真得让人痛心。“伤其身者不在外物,皆由嗜欲以成其祸”。林山的堕落,怨不得任何外界因素,都是他长期忽视自身世界观和价值观改造的结果,都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这验证了一句古话“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林山案再次向我们印证了这样一个道理:党纪国法是一条“高压线”,任何人不能触碰,一旦触碰,付出的必将是惨痛的代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表明了鲜明立场和坚强决心,任何人不能心存侥幸,我们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
    “夫前车覆,后车戒;前事之失,后事之鉴”。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林山案件为戒,努力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不摇不摆;管理上清清楚楚,不错不乱;经济上清清白白,不贪不占;人格上堂堂正正,不攀不奢。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以过硬的本领和良好的形象做一个人民群众心服口服的“父母官”。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