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永远是国企的“政治核心”
曾有中国国企“走出去”时,在美遭遇不公正待遇,被人以“国企中有共产党组织”的名义采取了歧视性政策。国内也有过类似的偏颇之见,认为企业“听党的”就不能遵循市场规律。这样的观点危害极大。日前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明确了党组织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提出“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
党组织永远是国企的“政治核心”。为什么这样说?这是由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的。一方面,国企改革必须守得住公有制占主体的底线,党的领导是“国企姓国”最根本的保障。另一方面,国有资产是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只有坚持党管干部、管方向的原则,才能不跑偏,永葆社会主义企业的政治本色。
现实中,一些国企的腐败窝案、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很大程度上正是缘于党组织的软弱涣散。从个别央企的典型大案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双双缺位,让部分高管为所欲为。所以说,片面讲求经济效益、市场挂帅,非但民主集中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而且往往也搞不好经营,实现不了经济与社会效益。
正因如此,国有企业中党的领导,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需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也要与时俱进,赋予新的内涵。比如,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的兼容,党管重大方向与经营自主权之间的平衡,等等。这些都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地赋予法律的含义与可操作的技术。
“政治核心”,顾名思义,首先就是要加强党组织在政治上的领导。国企是全民所有的企业,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与中央的精神一致、与全体人民的利益一致。更进一步,党的领导还体现在对国有资产的依法、依纪监管上,切实从源头上堵住漏洞,让公帑一分一厘都姓公。这要求,在重大人事问题、重大经营决策上,党组织必须有发言权、说了算,事中、事后监管跟得上。
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是一句空话。南车、北车的合并,拳头一致对外,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的确,若是简单的企业兼并重组,不排除私人资本的羁绊、法律程序的冗余,可能会演变成旷日持久的纠纷。而党的领导则可以加速类似的进程,让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获得先行者优势。这些符合全民利益的事,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理直气壮地办呢?
做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篇大文章,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点睛之笔。让我们共同写下这庄严一笔,力促国企的浴火重生、雄风重振。(井桥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