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社局原局长崔仁泉上诉被驳 收5名军转干部贿赂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崔仁泉一审被中山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崔仁泉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广东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据法院查明,崔仁泉除了收受广州一老板贿送的百万巨款,帮助其公司承接信息工程外,还收受了5名军转干部贿送的现金与金条,以帮忙转业安置。
法院查明,从2001年7月至2011年9月10年间,崔仁泉多次非法收受广州市联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某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98万元、港币10万元及红木家具一套(未核价)。
法院还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崔仁泉非法收受军转干部周某、刘某、管某等人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9万元、美元1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7.28万元的奥运金条500克,并接受上述人员的请托,为上述人员转业安置及其他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
2013年6月,崔仁泉得知儿子被纪委调查,心里害怕便把现金和金条交给表弟保管。2014年2月24日,他主动到广州市纪委交代其重大经济问题。(记者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