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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应摒弃“面子”思想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就是要打破领导干部 “铁饭碗”、“终身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该《规定》明确了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四类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多年来,不少地方和单位在推进干部“能上”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下”方面,还没有真正建立系统、完善、持续的机制,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能官不能民”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使得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阻碍了事业发展。

对四类干部的组织调整既包括有“硬伤”的,即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也包括有“软伤”的,即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有些地方和单位在对待干部的“硬伤”和“软伤”时,往往采取不同的态度。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一般都能按照党纪国法进行严肃处理;但对于有“软伤”的领导干部,往往会顾及他们的“面子”,念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能照顾就照顾,能不处理就不处理,能轻处理就轻处理。这种讲“面子”丢原则现象,是导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干部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它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容不得“面子”思想作怪。“面子”的背后是对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的纵容和包庇,暴露了用人不公、暗箱操作、“任性”用权、不敢担当等问题,是“不严不实”的表现。

摒弃“面子”思想,必须在领导干部管理上突出“严”和“实”,加大教育管理力度,严格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一方面,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不搞亲亲疏疏、不搞以人划线,真正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同时对于不能胜任本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敢于撕下“脸面”,出“重拳”,使实招,让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没有市场。

顾及“面子”,表面看来是与人为善,实质是上缺乏从严管理干部的勇气、敢于较真的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如果给了不该给的“面子”,该“下”的下不了,该“上”的就上不去,那就严重损害了党的干部工作的“里子”,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建设,到头来还是丢了党的“面子”。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当从党的事业的高度出发,以“三严三实”的要求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莫让“面子”代替原则。(钱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