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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域多名干部严重违纪,副县长被问责

“我平时疏于监督管理,没有按照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致使分管领域的多名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扶贫项目也未实施好,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7月24日,贵州省正安县副县长何祖华提及被问责一事,仍很是自责。

事情要从一起骗取扶贫资金的窝案说起。2014年12月,正安县有关部门对乐俭乡方竹林新造改造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实施人、县林业局种苗站站长郑维勇涉嫌套取国家扶贫资金,便立即向县纪委进行了汇报。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进行核查,发现郑维勇存在违反合同要求,偷工减料,虚报新造面积4526亩的问题。

在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情况下,郑维勇是如何顺利通过县林业局初级验收和县扶贫办、县林业局、乐俭乡等组织的验收,将项目扶贫补助资金拿到手的?办案人员带着这样的疑问,历经4个月的调查取证,一起涉及20多名党员干部抱团骗取扶贫项目资金265万元的窝案得以告破。

经查,郑维勇向时任扶贫办主任袁体海、副主任赵天鹏等15名党员干部及时任乡党委书记胡志勇、乡长冉胜利等8名乡班子成员行贿共计30.5万元,使得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郑维勇因此获得该项目扶贫补助资金265万元。该案涉及20余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现已移送司法机关9人。

“何祖华作为分管副县长,对分管领域的多名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遵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麻绍敏表示。2015年5月,遵义市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何祖华党内警告处分。

“此案反映出我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还有差距,必须痛定思痛,深刻反省,切实整改!”正安县委书记邓兆桃说。(黔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