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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好拖延症要靠深化改革


先审批、后开工,最后完工、验收——这是工程领域的一般流程和规矩。然而,审计署日前列出的问题清单显示,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环节,有109个项目尚未批复就已完工,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相关审批制度“流于形式”。

项目未批就已完工,施工单位有“先斩后奏”之嫌。但其背后暴露出的审批拖延症,亦值得我们深思。

铁路建设项目投资巨大,审批态度谨慎本无可厚非。但审计对172个I类变更设计进行抽查发现,有142个批复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涉及投资28.82亿元,平均批复时间为145天,其中超过180天的有38个,涉及投资5.66亿元。如此低下的审批效率,不仅会影响到相关项目的工期,也会影响到这些项目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改革后行政审批职能划归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属于企业性质的“铁总”应该审批事项大大减少,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究竟是什么导致审批效率不高、监管不到位?是简政放权没有到位,导致有些工程审批“不用批却必须批”?还是改革走了过场,工作效率“慢半拍”的作风积弊在作祟?

该放的权,没放下去;该履行的职责,又难以落地。这恐怕都不该是国企应有的作风。作风之弊,背后是担当的缺失。在一些部门和地方,简政放权使得个人能揩的“油水”少了,审批也尝不到过去的“甜头”,不少人也就懒得再费心思。更何况,法治政府对问责制的要求日渐提高,审批搞不好还会“惹祸上身”。干好了,没人说好;出点纰漏,却可能吃不了兜着走。这恐怕是审批“慢半拍”的思想根源。

国企,关乎国运。审批工作“慢半拍”势必对部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资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应当看到,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稳增长任务繁重的当下,由于效率低下、审批不力带来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很多省份专项资金趴在账上、重大民生项目落不了地,要害就在其中。

如何治愈审批“慢半拍”的拖延症, 按下审批程序的“快进键”?简政放权、深化改革是必由之路。“铁总”既然属于企业性质,那么就应该改掉某些政府部门的积弊,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必要的激励机制。一方面重新梳理审批事项,把不合理审批事项取消;另一方面也要对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审批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放大到党政机关来看,也当引以为戒。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如果“减法”没有做好或者没有做到位,就会成为改革的“累赘”,不仅拖累改革,也会让市场活力难以“乘”上快车。(洪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