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刚性管住任性
在言论自由的今天,一句“国家规定是狗屁”,让山西省古交市客运办主任任长春站在了风口浪尖,丢掉了乌纱帽子,有人为其叫屈,有人感到费解。但稍加咂味,便不足为奇。“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这样的爆粗口看似戏谑之言,实为党纪意识淡薄,体现到工作中就会任性妄为。此等事件并非个例,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纠“四风”、反腐败,“老虎”“苍蝇”一样打,“能人”“庸人”一样惩,“存量”“增量”一样算,“大夫”也要上“刑”,没有人是“铁帽子王”,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有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不收手”进了“笼子”的,有“不坦诚”丢了“帽子”的,也有“不作为”挨了“板子”的。
深究问题的背后,从内因看,党纪意识淡化是“罪魁祸首”。有的存在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一方诸侯”,“山高皇帝远”,老爷做派、衙门作风仍然浓重;有的存在麻木思想,认为只要大事不糊涂,小事就难得糊涂,最终可能守住了法律底线,却触碰了纪律红线;有的存在侥幸思想,认为“官小”上级盯不上、“事小”组织看不上,“大网”兜不住“小鱼”;有的存在从众思想,“上面也有人贪,下面没理由不贪”,“别人能做,我也可以做”。把党规党纪不当回事,必然出事;任性过头,就会大祸临头。从外因看,一些单位和组织执纪上刚性不足同样难辞其咎。主要体现在“抓大放了小”,扭住了政治性、原则性问题,对一些潜规则听之任之,对一些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抓少丢了多”,盯住了上级关注的“关键少数”、反复强调的敏感问题、易于执行的硬性指标,而忽视了人员的全面性、法纪的完整性;“抓前松了后”,“鞭子”高高举起,却轻轻落下,甚至只有“大喝一声”,没有“猛击一掌”,让违法乱纪者感觉不到“痛”。内外两因也是一系列典型案例给我们的警示:思想滑坡是最危险的,失去监督是最愚蠢的,侥幸心理是最可怕的,组织管教是最珍贵的。
“法无严不威,无威而不立。”刚性变小必然弹性变大,缺乏刚性就是纵容任性。在法治信仰尚未深入人心的今天,制度存在“暗门”和“天窗”,就可能给“变通者”留下了通道;执纪缺乏刚性和力度,就可能给“投机者”留下了机会。一些违法乱纪者之所以对法纪熟视无睹,甚至铤而走险,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纪的宽松让他们违法乱纪的成本降低,尝到了得到与付出不对等的甜头,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纪的思想和行为。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句话多针对违纪者,但对于执纪者同样适用。“风起于青萍之末。”违法多从“破戒”始,执法也应从执纪起。新加坡法治文明程度之高令人称赞,根源就在于法律里面人人自由、法律外面没有民主、法律上面没有权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会被处以重罚,贪污腐败行为更无容身之地。前段时间,两名德国青年在新加坡城铁车厢上涂鸦,随后引发国际追捕,被判处5个月监禁和3下鞭笞。正是这种近乎“残酷”的鞭刑,让纪律长上“牙”,让“高压线”通上“电”,对违法乱纪者用上“刑”,维护了执纪的刚性和法纪的威信。
刚性约束是党员干部头上的“紧箍”,更是组织上隔断违法乱纪的“防火墙”。当前,纠“四风”仍然“没有取得压倒性的胜利”,没有实现从“不敢”向“不能”“不想”的实质性跨越,更需要厉行法治,强化法纪执行的刚性。要抓早、早抓,“于无声处听惊雷”,见事于未起之时,才能避免“悔不当初”,治病于未发之前,正如许多落马官员感叹:“要是当初有人给我拉拉袖子,提个醒,也不至于有今天的下场。”要抓小、抓细,“高以下基,洪由纤起”,只有抓小才能防大,才能防止针眼大的洞透过斗大的风,达到积小胜为大胜,化量变为质变的效果。要抓显、抓潜,既对制定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又对潜规则、土政策严厉打击,让显规则战胜潜规则、取代潜规则,才能使法治日渐昌明,社会日渐清明。(李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