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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原党委书记受贿获刑6年半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范伟义 记者 陶维洲)近日,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原党委书记杨汝勇受贿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杨汝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对杨汝勇的违法所得赃款634000 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杨汝勇利用其担任连云港市新浦区环卫处主任、新浦区城管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工作安排、房屋承租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财务,合计人民币价值63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