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流原县委书记涉嫌受贿5449万余元被公诉
由四川省检察院指定自贡市检察院管辖的双流县原县委书记高志坚涉嫌受贿案,经自贡市检察院侦查终结,近日由该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2004年至2014年,高志坚利用担任邛崃市市长、市委书记和双流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以及黄金10公斤和钻石一枚,共计折合人民币5449万余元。
自贡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具体列出了高志坚先后收受23家单位或个人贿赂的犯罪事实,其中有17家单位或个人的请托事项都与房地产开发和拆迁、项目引进、项目过关、项目补偿款拨付有关,其余的请托事项则集中在下属人员的职务升迁和岗位变动等方面,其收受每个单位或个人贿赂的次数,少则两三次,多则十余次。正义网电(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吴明远 杨德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