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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盐城市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省属驻盐各单位党委(党组):

《盐城市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盐城市委

                    2015 16 

 

 

 

 

 

盐城市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从严管理新常态,根据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县(市、区)委责任清单

1.从严落实管党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初要研究谋划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印发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年底通过召开述职评议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严格督查考核。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践行“七一工作法”,亲自抓、负总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负直接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从严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总开关”,在思想理论武装上切实从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弘扬“铁军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干部分层分级轮训和专题学习交流,开展“三学三跟进”读原著活动,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将《党章》作为经常性学习内容和理论培训主干课程,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学制度,把学习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方面,推动党员干部及时学、全面学、深入学,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3.从严规范组织生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全委会工作规则,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不断提升党委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月度学习安排及专题学习实施方案,集中学习每月至少1次,集体研讨每年不少于6次。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领导示范、材料把关、现场指导、整改评价四项机制,每年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1次党性分析,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党内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县(市、区)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镇(街道、园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挂钩镇(街道、园区)、分管部门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

4.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状况,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5.从严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固本强基导向,适应经济结构、党员流向、群众需求新变化,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从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强化服务中注重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从严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标准上的严肃性,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从严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深化“评定升”工作,健全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严格执行盐城市各级干部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协商制度,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办事观念,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6.从严深化作风建设。加大组织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从严加强作风纪律教育、推进服务创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抓好突出问题整治、落实作风建设制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下访“金桥行动”、“三走进三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兴办民生实事。扎实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到位。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作风评析制度,动态研判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作风建设新思路,不断强化刚性约束,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7.从严推进反腐倡廉。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四个不”刚性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领导、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深化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健全完善“四前”廉政教育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构建以“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为重点的权力监督制衡机制,不断深化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8.从严健全制度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巡查,确保制度出台一个、执行一个、见效一个,以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从严实施考核问责。每年定期组织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考核,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建立问责处理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镇(街道、园区)党(工)委责任清单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镇(街道、园区)党(工)委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主业主责,党(工)委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要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2.严格政治和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讲纪律守规矩,时刻保持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从严处理。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工)委书记带头讲党课。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保持经常性的谈心交心。

3.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制定乡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党委中心组每月1次学习制度。创新教育载体,经常性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参加调训、在线学习、机关学习等学习活动。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规定,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加大考查考核力度。

4.严格规范基层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准干部。严格执行镇(街道、园区)管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职数、资格条件及程序规定。经常对镇(街道、园区)干部队伍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准确判断干部队伍现状,科学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注重培养基层优秀年轻干部、镇村级后备干部。

5.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宗旨意识和作风养成教育,弘扬优良传统,宣传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盐城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强化谈话提醒、教育帮助、督查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议培训、经费管理等规定,深入开展奢侈浪费、庸懒散拖、虚假浮夸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严格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实施“分类助进工程”,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循环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镇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有效载体,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镇(街道、园区)、村(居)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7.严格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挂钩联系服务工作,定期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交流、访贫问苦活动,了解熟悉基层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镇(街道、园区)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结对联系1个村(居)、1个困难家庭、1个重点企业、1个产业项目,定期到联系点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落实镇(街道、园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听取和解决群众诉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和问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防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

8.严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和纪(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形成考核办法。完善镇(街道、园区)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健全问题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和移送机制,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要及时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城中村改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危害农村生态、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和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侵犯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强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三员一网”干部监督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广覆盖、渗透式的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党员干部党性失规、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9.严格干部考核问责。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镇(街道、园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和双向考评的重要内容,考核方案、考核结果要及时公开。每年底,召开干部考核大会,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接受质询和测评。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对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法治观念弱、个人形象差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诫勉,对作风霸道、决策失误、用人失察、为官不为的从严追究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问责追究、一年内工作人员多人受到问责追究、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问题频发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实施“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

村(居)党组织责任清单

1.严格党员思想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居)党员日常学习制度,推进党员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完善学习教育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和“三会一课”等学习活动,党员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步骤,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提高学习教育效果,党员参学率要达100%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村(居)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安排,结合本村(居)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制定组织生活计划,确定全年组织生活内容。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定期公布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支委会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不少于1次,党课每季度1次。组织生活要讲求实效、保证质量,每次活动前要有准备,内容要集中,形式要灵活,要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集中研究党组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每次解决1-2个实际问题。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的场所、经费保障和教育设施。

3.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健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日常管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制定在职党员、无职党员、困难党员、老党员、流动党员、“两新”组织党员等各类党员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党员管理信息档案,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党员进出关系接转,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定升”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建立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向党组织思想汇报、与流入地党组织沟通情况等制度。及时了解党员日常情况,对困难党员要有帮扶措施,对违纪违规党员要严格批评、严肃处理。

4.严格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党员联系群众的范围、改进联系的方式、丰富联系的内容、增强联系的效果。建立村(居)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社情民意收报制度、民情恳谈制度等,定期走访联系群众,严格村干部值班制度,公开村干部工作联系方式。建立健全村级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便民服务站建设。落实三本台账、网格化服务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收集渠道,认真化解信访矛盾,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调处。

5.严格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对与村(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支部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公开、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认真落实市两办《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村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村务、财务、事务公开工作。以“四规范一加强一完善”为重点,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支持村(居)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村(居)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土地流转、惠民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中存在的问题。

6.严格集体“三资”管理。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出让、出租、发包和符合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项目,必须进入县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招租,按规范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严格执行集体资金“双印鉴”制度,加强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规范村级票据管理。严格控减村级债务,切实减轻村级债务负担。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登记制度,村(居)所有各类资产资源要建立专门台帐,并根据集体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及时搞好变更登记。加强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所签经济合同一律由镇农经部门负责鉴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健全民主理财组织,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组织作用。对侵占集体“三资”的,严格责任追究,构成违纪违法的,及时向上级报告,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责任体系。要强化主体责任,根据年初与上级党委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明确村(居)党组织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具体职责,推动党组织书记增强主业、主角、主动意识,带动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挥村(居)监委会作用,每年底组织监委会对本村(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1次自查。强化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村(居)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同时,一并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对未能完成任务的村组干部,根据目标考核办法奖惩兑现。对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诫勉谈话、免去职务等处罚,直至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8.严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理顺“两委”之间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班子能力建设,提升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发展业绩好、廉洁自律好、为民服务好的“五好基层党组织”。注重村级班子队伍建设,积极发现、培养和推荐村干部后备人才。严格落实强村富民责任,千方百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促进民生改善,着力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切实规范干部行为,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村两委班子公开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强化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执行力,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强化学习宣传,通过各种载体、多种形式宣传责任清单,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加自觉地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强化分类指导,上级党组织要指导下级党组织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建立考核台帐,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要强化督查考核,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干部考察考核、党建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