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起,陈善乐担任句容市宝华镇镇长;2005年任宝华镇党委书记、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2011年6月任句容市副市长。陈善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企业经营等事宜中,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288.3万元、购物卡215.5万元以及外币、手表、钻石、金条等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34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4年9月,陈善乐因经济问题被举报受到查处,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待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