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 “三项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能力
近年来,江苏省建湖县纪委在查办案件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有益探索,从案件线索收集、发现,到评估、调查,再到立案、处理,均提出了一些新的工作方法,为及时有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建立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拓展案件线索渠道。一方面,定期召开全县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在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的渠道,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为全面收集案件线索提供强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和谐信访村居行”等领导接访活动中,注意收集案件线索.
二是建立案件线索风险评估机制,提升初查初核水平。一方面建立案件线索信息系统,实现案件线索的科学存储、分配、管控和经营。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评估,科学决策,并作出存档待查、一般初查、重点初核和长期经营等处理。
三是建立办案力量整合协同机制,优化办案措施运用。一方面,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制措施、技术侦查等手段,拓展办案手段空间。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在重大疑难案件中,纪委主导、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模式,提高快速突破的能力和完善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