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值当”而是“不应当”
据报载,湖北省通城县教育局原副局长何联庚近日因违规操办父亲寿宴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之职。在征求何联庚所在教育局党支部意见时,一些人提出:何联庚在教育局工作了30多年,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一直都不错,因为一次违规操办宴席被免职,是不是有点重?
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组织在处分一个人时,往往会考虑情、理、法等各种因素。党纪严于国法。何联庚违纪在先,因为只有一次,就不严厉处分,这是什么逻辑?那些认为“不值当”的人,缺少的恰恰是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对何联庚的处分,我们不应当抱怨组织:“不值当如此重处”,而应当深刻反思他的“不应当”。对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和规矩就是一条红线、一个雷区,碰不得,也闯不得。如果人人都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如儿戏,那么党的威严又在哪里?党岂不是成了各取所需的俱乐部?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捍卫纪律和规矩的权威,就要从小抓起、从早抓起。我们常讲,治病防病,要抓早抓小,同样是这个道理。如果对小的错误、小的过失、小的漏洞不管不问,久而久之,“偷针变成偷牛”,小错酿成大过,只能把人送到监狱。党组织的监督、预防作用又到哪里去了呢?
面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党员干部首先考虑的不是违纪之后组织值不值当处分,而应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应当”,是否符合纪律和规矩的要求。很多优秀共产党员,正是洁身自好,不在小事上马虎,不在小节上放纵,才成就了高洁的人格、高尚的官德。杨善洲下乡必交饭钱,曾花费30元路费让工作人员补交6块5角的伙食费。这样做的目的,不为别的,只因为他始终视党的纪律大于天,早已形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决不放任自己突破纪律红线。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心中正是缺少纪律意识,处处追求待遇高一点,享受多一点,安排好一点,不知不觉违反了纪律和规矩。如果组织不把纪律严起来、让规矩站起来,不严肃追责问责,他们就会放纵起来、恣意妄为,各种各样的跑冒滴漏、跑风漏气就会发生,最终成长为“大老虎”。可以说,组织的较真处理不是“不值当”,而是“真值当”;不是与干部“过不去”,而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
共产党员讲规矩、讲纪律是天经地义。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对个人而言,如果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拘小节,放任自流,久而久之就会出轨越界,脱纲离谱。因此,要想不被组织问责,还是多思考自己的言行“应不应当”,从而把自己纳入纪律和规矩的笼子,成为纪律和规矩中的“自由人”。(桑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