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戒尺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不仅工作时间要遵纪守法,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休闲活动也将纳入严格监管之下。广东省近日下发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强化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以外”该不该管,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干部作为公权身份,并非在“八小时以内”是干部,“八小时以外”就不是干部。只要没有脱离干部身份,就不应该存在监督盲点,而应时时处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该做的事,说该说的话。这看似有些苛刻,实则十分必要。
诚然,干部作为社会中成员,在“八小时以外”,拥有自身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实际上,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八小时以外”与“八小时以内”很难完全割裂开来,“八小时以外”一定程度上是其职责(权力)的延伸,如果“八小时以外”缺乏监督,就会成为一些干部腐败的多发时段、最佳时机。
现实中,也确实有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内”道貌岸然,“八小时以外”就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些不端甚至恶行暴露无遗,如拉个人“小圈子”,在“小圈子”里胡言乱语,甚至涉赌、涉毒、涉情、腐败。从媒体的报道看,很多官员之所以落马,就是在“八小时以外”的个人世界里把持不住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
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要有把戒尺,一旦超越了“警戒线”,就要受到相应惩戒,这是从严治吏的必然要求,也是爱护干部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制度再完善,恐怕还会有以身试法者,真正使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守纪律讲规矩,还要做到心中有戒,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才能“八小时以外”与“八小时以内”一个样。——摘自《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