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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吃空饷”要“文”治更要法治


近年来,“吃空饷”事件在媒体频频曝光,社会影响恶劣,老百姓对“吃空饷”现象深恶痛绝。几年前媒体就曝光过山西省文水县女商人王辉领了15年空饷;湖北省武穴市教育局超编200%,一些退居二线的干部占着编制,不上班,“吃空饷”。这种公然吃起“空饷”的现象令舆论哗然。

据日前举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的消息,上半年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接下来将推动出台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笔者认为,治理“吃空饷”既要集中清理,更要形成长效机制;既要靠文件,更要靠法治,强化司法问责。全国范围内的集中清理“吃空饷”行动固然有必要,可以有效遏制愈演愈烈的“吃空饷”乱象,而更重要的是要从制度层面形成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治理“吃空饷”之所以经常放空炮,究其缘由主要在于决心不够、查处和问责的力度不大。有必要将“红头文件”上升到法律层面,依法治理“吃空饷”问题。强化行政问责乃至司法问责,必要时司法介入,对于构成职务犯罪的“吃空饷”行为,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吃空饷”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权力腐败和职务犯罪,建议检察机关将“吃空饷”案件纳入职务犯罪的侦查范围,认真查处“吃空饷”案件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建议最高司法机关及时出台针对“吃空饷”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便于基层司法机关在具体工作中科学甄别“吃空饷”行为的性质,对构成犯罪的“吃空饷”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对“吃空饷”行为的司法惩戒。

治理“吃空饷”要“文”治更要法治。“红头文件”之外,司法该亮剑时就要亮剑。——摘自《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