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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

  8月26日下午,建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须卫琴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法院院长杨越华,县检察院检察长胡立东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县1-8月纪律审查工作情况;讨论完善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作交流发言;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我县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须卫琴强调,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在县委领导下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形势的严峻与复杂,从体制机制层面来沟通,在惩处、教育、稳控等多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做到紧密结合、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在抓查案数量、抓增幅的同时,还要抓质量、抓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力争多办案、办好案,扎实推动全县查办案件工作有效开展,为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履职自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单位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守土有责,落实好反腐败协调工作体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通报、移送,涉及到科级领导干部或重要案件线索的,要做到随时通报和移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涉及到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人数较多,可以实行集中报送制度;要加强对反腐败协作情况的考核,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要求协作或配合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提升整体合力。各单位要从办案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握紧拳头,合理使用和调配办案力量、分解任务,避免重复取证,造成资源浪费;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实现案件线索及时相互移送、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发挥出“1+1大于2”的叠加效应;要建立完善查办大案要案联席会议制度和个案查办协调制度,对查办案件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定期会商解决,相互之间加强联系,经常交流,做到渠道畅通,资源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全县性的办案人才库,及时将各成员单位的办案专长人才纳入其中,遇有案件有针对性地确定办案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