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经纬

公款长期滞留账外 受到处分方醒悟

上饶一村级报账员违反财经纪律

公款长期滞留账外 受到处分方醒悟



“以后村集体的每一分钱,我一定会及时入账。同时还要多学习党纪条规,再也不能犯这样的错误。”8月7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滩头村报账员余福花在接受该区纪委干部回访谈话时表示。

据了解,7月初,信州区纪委通报了一起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例——该区水南街道滩头村报账员余福花,因将村集体3万余元钱款滞留账外长达一年之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滩头村周边有学校、医院,流动人口较多,村委会便将几个店面出租给商户,获取一些收益。

今年3月底,有群众举报滩头村干部挥霍村集体收益。

经查,2013年7月以来,滩头村干部曾两次到外地旅游,产生的1.4万元费用由村财务报销入账。在调查期间,调查组还发现该村2014年通过将店面租给商户获取的3.35万元租金收益未及时入账,滞留账外一年有余,余福花作为村报账员,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财经纪律。

“我们是中心城区,很多村都有此类收益。通报这起案例,对其他村既是一种提醒,也是一种警示。”信州区纪委副书记邱模恺说。

4月13日,信州区纪委召开常委会,决定给予余福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杨维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懂纪律才能更好地守纪律,余福花之所以‘犯错’,是因为她认为把村集体收益放在保险柜里,只要自己不贪污不占用不挪用,就不会违反纪律。因此,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干部自身要先懂纪律。我们将基于这一典型案例编写相关学习资料,供基层党员干部学习。”信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徐志勇表示。(张治炉 黄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