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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动真格 国企反腐如何破局?

    连日来,中央纪委网站持续发布若干主题为“推动国有企业从严治党”的文章,使国企反腐的声势愈发巨大,全国各地的巡视工作也驶向“快车道”。10日,中纪委官网于“学思践悟”栏目中再次发文,将深化对国有企业的巡视,表示定当“聚焦聚焦再聚焦”

这不仅让大众看到了中纪委惩治违纪行为的决心,也给无数国企的管理者来了个掷地有声的“下马威”。

通过对该系列文章的反复梳理,思响哥不说大伙儿也能体会到中纪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在得出中纪委传递出的几大信号之前,各位不妨先来拜读一下,就国企巡视方面,中纪委官网上那些严肃紧张的精彩语句。颤抖吧,国企:

* 巡视中要紧盯“四风”不放,发现了问题就要及时反馈给纪委、组织部和企业党组织,提醒约谈、写出说明,该处分的就要处分,并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凸显中央改进作风的坚强决心。

* 有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在被查处后反思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没开过一次党的会,从来没感觉到身边还有党组织存在。这怎么了得!

* 现在,有的企业知道巡视组要来了,就开始紧张起来,有的人就感到害怕,这就是强化“不敢”,说明巡视起到了震慑作用。

* 巡视发现问题本身就是唤醒、教育、震动、震慑,对大多数同志是震动,对极少数问题严重的人是震慑。要通过巡视给国有企业党委叫个“醒”,让他们警醒起来。

* 不难想象,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信念和忠诚,离开了纪律和监督,企业发展必然会迷失方向,必然要出大问题!

* 对国企的专项巡视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聚焦再聚焦,重点检查是不是履行了党章规定的职责、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 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专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再次印证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十分艰巨。

* 企业纪委要回归本职、干好主业,纪委书记不允许兼职,不允许不作为。对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 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央企、不叫国有企业。

* 如果只要待遇、享乐不减,忘记责任、不讲担当,那还像是党的干部吗?!

(摘自中纪委官网“学思践悟”栏目)

未来国企反腐的三大趋势

一口气读完这些,相信各位也不由自主得正义感爆棚了。而结合近期时政,不难得出今后反腐工作的三大趋势:

趋势一:国企反腐仍是2015下半年重点领域

国企改革主题在市场回调的过程中一度有所降温,但我们认为国企改革在下半年的推进有望加速,特别是近期国企改革的预期可能再次升温。首先,习主席近期在不同场合提到国企改革的话题,这在之前并不多见,有可能表明有关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思路已经形成;其次,政治局年中经济工作会议确定,除了重点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之外,国企改革是下半年三大重点推进的改革之一(另外两项是财税及金融),表明在今年下半年国企改革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三,实际推进案例逐步出现:根据媒体报道,中远和中海两大航运集团将组建集团层面的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初步整合方案,可能要在未来几个月内拿出整合方案。

趋势二:巡视工作已成为国企改革的最强倒逼

中纪委的行文风格具有鲜明的紧迫感,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强动力,而巡视工作堪称国企改革的最强倒逼。首先,中纪委提出对国企的专项巡视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聚焦再聚焦,说明巡视工作的触角已经深入到企业的制度层面;其次,在执行上,提出巡视组反馈的整改意见要一针见血、明确具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签字接收、限期整改,表明去除顽疾势在必行;第三,强调该处分的就要处分,并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体现出改革的步伐分秒必争,时不我待

趋势三:破解职责定位宽泛成为首要议题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一个时期以来,央企权力过度集中成为根本性问题。在中纪委巡视反馈意见中,“一把手”、“一言堂”也不断作为高频词出现,一方面是国有资产“个人化”一方面是用人权力“个人化”。特别是8月10日中纪委发文称,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巡视工作首先从破解职责定位宽泛入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也给无数国企领导层发出信号:作风问题是表象,在迎接中纪委的巡视之前,“明确职责界限”将是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准备工作

国企改革如何破局?

那么,如何有效构建预防国企腐败的“藩篱”?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称,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还不成熟,计划经济的痕迹、权力高度集中与市场经济和商品交换同时存在,尤其容易造成行政权力与经营活动密切交织在一起。 “把行政权力作为经济交换的条件,最终造成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问题出在公司治理的官僚化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央企、国企之所以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一是其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二是其层层任命的选人用人体制。央企、国企主要领导人的任命方式和市场化企业完全不同。“仍由主管部门按等级授职,任命得准,企业就发展得好,反之就会弊病丛生”。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高明华日前在《人民论坛》针对国企腐败发文,认为杜绝国企利益输送关键一招,是强化公司治理。在他看来,高管腐败曝光后,人们往往归因于高管的贪婪和无耻。但事实上,个体的贪婪不是官商勾结和腐败的根本原因,真正引起官商勾结和腐败的原因是公司治理制度的缺陷,更进一步说,就是公司治理的官僚化或行政化。个体的贪婪只是经济人的本性,在面对丰厚利益时,贪婪永远是理性经济人的最优选择。真正使这些经济人偏离正轨,铤而走险的,是人们对预期非法利益与惩戒风险的权衡,而这种权衡最终取决于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与否。

关键的关键——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因此,高明华总结,要从根本上杜绝官商勾结和腐败,最关键的是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首先需要分清何者是治理主体,何者是治理客体。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毫无疑问是治理主体,经理层则是治理客体,二者绝不能混同。其次要提高官商勾结和腐败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加大对官商勾结和腐败的惩罚力度,而这一点又是以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的区分作为前提的。

竞争性国企是市场化企业,其发展方向是混合所有制,因此,对企业负责人的基本监督体制是法律监督和市场监督。法律监督的核心是强化公司治理,实现依法治企;市场监督的核心是健全市场体系,促进自我约束,而市场监督也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

国企负责人可以分为政府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管董事和非董事的高管。他们的来源不同,监督机制应有所不同。由于政府董事、独立董事、高管董事都是董事会成员,因此均应接受股东的监督和市场约束;对于高管董事和非董事的高管,则必须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市场约束。

(资料来源:人民论坛杂志、中纪委官网、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