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出“黑名单”还网络音乐本真
文化部日前发布近期排查内容违规的文化产品的结果,共有120首网络音乐作品被列入“黑名单”,要求集中下架。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拉黑”的歌曲涉及淫秽、暴力、色情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这120首网络音乐,否则将依法查处。
正如哲学家席勒说:“艺术的目的和功能是轻松地娱乐和严肃地认识和教育的统一”。作为反映人类现实生活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悦耳动听的音乐作品,不仅可以给人们带来精神愉悦、听觉美感和生活乐趣等身心享受,且更具陶冶情操、健心益智及道德教化的社会价值。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既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特征,也当成为每个文化人和每部音乐作品的底线要求。
如今,网络的普及与发达,让网络音乐作品的创意与制作有了展现平台,也让受众的查询、试听、下载与分享成为举手之劳。近年来,人们在见证《丁香花》等一批赏心悦目的网络歌曲成名的同时,也不得不忍受诸如“北京混子”等部分淫秽色情音乐的袭扰与污染。这些作品或以口无遮拦的污言秽语赤裸裸地打情骂俏、宣泄情欲;或以扭曲价值、悖逆公德、有违人伦、嘲讽经典的逆势而为,公开亵渎常识、宣扬低俗、鼓吹暴力。任凭不良音乐蔓延扩散,不仅会消解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教育效果,更会毒害心智不全、良莠莫辨的未成年儿童,甚至会导致由跟风效仿酿成的社会悲剧。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音乐也决非任由吟唱者自娱自乐的消遣品。正如对网络经营的法治化与规范化要求一样,网络音乐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也需要去伪存真、剔除糟粕的审读与把关。其“底线”就是道德和法治。文化部列出网络音乐“黑名单”,不是要禁锢人们的大胆创意与合理创新,而是要把这种智力展示与音乐情趣引入缔造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的文化正途。即便要展现和谐、幽默、人性化的娱乐情调,也需将其约束于一定的规矩与维度。
“黑名单”,应当成为对网络音乐的常态监督方式。同时,需要制定明确具体的认定标准,构建相对稳定的审读团队,尤其需要亿万网民广泛参与监督、举报;要确保网络音乐“黑名单”的权威性与震慑力,严格落实《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拒不下架“黑名单”所列网络音乐作品者,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敢于问责查处;基于以良币驱逐劣币的治理原理,有关部门在推出“拉黑”举措的同时,应积极考虑让优秀网络音乐作品“飘红”的办法,实现奖优罚劣的双重功效。以此,才能净化网络环境,还音乐之本真。(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