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 谨防“抓大放小”
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时曾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言下之意,纪律具有强制力,不讲人情,不能通融。纪律严明向来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在新形势下,一些党组织在查处腐败时态度坚决,但处理一般违纪行为有时却狠不下心。如此“抓大放小”的结果,使一些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由“小漏洞”演变成了“大窟窿”。这提醒我们,在严明纪律上,“抓大放小”必须让位于“抓早抓小”。
“抓早抓小”,首要在于一个“抓”字。习近平同志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一岗双责”,既对业务工作负责,又对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然而,一些党员干部或者认为抓党建不容易出显绩,与“位子”“帽子”挂钩不紧;或者认为管党过严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活力;或者信奉好人主义哲学,怕得罪人丢选票,总是“多栽花、少栽刺”。强调一个“抓”字,就是要让各级领导干部都“较真”起来,担起责任,敢抓敢管,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
“抓早抓小”,关键在于一个“早”字。预防医学认为,在预防上花1元效果相当于在治疗上花10元。严明纪律,治理腐败,也要讲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不管是从个人来讲,还是从组织的角度看,防微杜渐,在问题尚处萌芽状态时就果断出手,效果总是事半功倍。综观一些落马贪官的悔过书,不少都言必称“悔当初没有及时警醒”“如果那时有人提醒一下就如何”,这就告诉我们,严明纪律,一定要重视一个“早”字,在问题还没有出现或尚未恶化时就“扯扯袖子”“提提领子”,及时给予告诫和帮助,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犯错误或犯大错误、犯重复性错误。
“抓早抓小”,可贵还在于一个“小”字。风起于青萍之末,很多让人震惊的腐败问题往往都是从“小违纪”起步。有的干部认为,做大事不拘小节,吃点喝点拿点不是什么大问题。殊不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当觉得吃点喝点拿点不是问题时,说明其思想防线已经被注入了“蚁穴”,溃堤已是指日可待。针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风,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对“小违纪”不以为意,大腐败也就可能近在咫尺。因此,强调一个“小”字,就是要注重防微杜渐,抓大不放小,哪怕只是很微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也要板起脸来,认真严肃地批评处理,真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交出令中央、令群众满意的答卷,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殷切期望。我们相信,只要把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的各项制度、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只要从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各个环节入手,以严和实的作风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各项任务就一定能完成,江苏就一定能够交出一份“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漂亮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