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须“精确发力”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7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42起。从查处的问题类型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仍然最突出,达到680起。
在笔者的印象中,八项规定所涉问题中,属违规配使公务用车问题改革呼声最高,讨论时间最长,措施起步最早,舆论期待最大。去年7月,中央还专门印发关于公车改革的两份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而迄今赫然列名于“问题最重”之中,不能不说是凸显“改而难革”的窘迫。
首先是改革的问题意识,即“改什么”发生了变化。公车改革初期,公车使用之乱在于与公务行为需求完全无关的“滥权式”私用。对当时此种情况的改革必要,从社会舆论到改革主体,甚至改革对象自身都形成了高度的共识。经过数年整改,上述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而解决与公务行为需要粘连程度较高的“福利式”公车问题就明显急迫起来。然而微妙的是,公车改革焦点由“滥权”变为“福利”后,曾经形成的高度共识被打破。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改革者和被改者都“不理解”“不情愿”的局面。
次一个变化就来自于改革对象。有人会说,改革对象嘛,利益受损,不情愿正常,情愿才是不正常。其实不然。公车改革之所以极大牵动社会关注,是因为它恰好是作为法治关注的“规范权力”问题与作为经济关注的“三公经费”问题这两大领域的交叉点。正是“大家,特别是作为改革对象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心里都能理解”的共识,推动了强烈的改革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改革效率。而如今这种共识在多个层面上出现了断裂。
比如在利益层面上。有媒体报道某地武警系统某单位,按该单位核定车补,多数职工出勤出差只好“倒贴钱”;某单位,基层职工与处级以上干部的利益选择截然相反;一些地方“公务出行多而级别低的拿得少,公务出行少而级别高的反而多拿”的情况也在改革公正性上备受争议。
又比如社会关注较少的情感层面,也出现很多阻力。笔者本人就亲历过一个现实中并非孤立的事件。一位长辈公务员抱怨,其老父亲副厅局级离休老干部,一生清贫,家中无力购买私家车。一日夜间突发疾病,单位却慑于规定不敢派车送医,令老同志心寒。
上述诸多因素的微妙变化,甚至使得一些地方在推进公车改革进程时重拾“不为天下先”的“古训”,以保证所谓“改革安全”,令人无奈。
制度经济学认为,一项制度变革进程的变量越多,改革成本就越高。公车改革的进程中,正是由于改革引发变化,变化激活变量。这确实是改革难度加大的原因,但同时也是改革深度渐进的证明,不足为奇。重要的是我们寻得何种改革智慧,破除阻力,完成改革。
增大公车改革措施的发力精度,是破除“改而难革”的不二法门。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专门提到,要“提高改革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这一指导原则具体落实到公车改革的攻坚阶段,就是必须要求各改革主体所设计的具体措施经得起“利益精算、公正精确、安排精心”这三个标准的检验。
只有利益精算,才能保证改革措施在不同地域、不同工种、不同强度、不同级别的改革对象身上效果最大化;只有公正精确,才能不断强化改革合法性、正当性,重新凝聚改革各方主体的共识基础,不断为改革注入活力与动力;只有安排精心,才能坚持执政党以人为本的优良工作传统,最大程度地化解改革当中不必要的情感阻力。
与经济体制等改革比起来,公车改革是“小”改革。然而从关联范围看,它却是社会的大手术,不可不慎。
在笔者的印象中,八项规定所涉问题中,属违规配使公务用车问题改革呼声最高,讨论时间最长,措施起步最早,舆论期待最大。去年7月,中央还专门印发关于公车改革的两份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而迄今赫然列名于“问题最重”之中,不能不说是凸显“改而难革”的窘迫。
首先是改革的问题意识,即“改什么”发生了变化。公车改革初期,公车使用之乱在于与公务行为需求完全无关的“滥权式”私用。对当时此种情况的改革必要,从社会舆论到改革主体,甚至改革对象自身都形成了高度的共识。经过数年整改,上述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而解决与公务行为需要粘连程度较高的“福利式”公车问题就明显急迫起来。然而微妙的是,公车改革焦点由“滥权”变为“福利”后,曾经形成的高度共识被打破。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改革者和被改者都“不理解”“不情愿”的局面。
次一个变化就来自于改革对象。有人会说,改革对象嘛,利益受损,不情愿正常,情愿才是不正常。其实不然。公车改革之所以极大牵动社会关注,是因为它恰好是作为法治关注的“规范权力”问题与作为经济关注的“三公经费”问题这两大领域的交叉点。正是“大家,特别是作为改革对象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心里都能理解”的共识,推动了强烈的改革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改革效率。而如今这种共识在多个层面上出现了断裂。
比如在利益层面上。有媒体报道某地武警系统某单位,按该单位核定车补,多数职工出勤出差只好“倒贴钱”;某单位,基层职工与处级以上干部的利益选择截然相反;一些地方“公务出行多而级别低的拿得少,公务出行少而级别高的反而多拿”的情况也在改革公正性上备受争议。
又比如社会关注较少的情感层面,也出现很多阻力。笔者本人就亲历过一个现实中并非孤立的事件。一位长辈公务员抱怨,其老父亲副厅局级离休老干部,一生清贫,家中无力购买私家车。一日夜间突发疾病,单位却慑于规定不敢派车送医,令老同志心寒。
上述诸多因素的微妙变化,甚至使得一些地方在推进公车改革进程时重拾“不为天下先”的“古训”,以保证所谓“改革安全”,令人无奈。
制度经济学认为,一项制度变革进程的变量越多,改革成本就越高。公车改革的进程中,正是由于改革引发变化,变化激活变量。这确实是改革难度加大的原因,但同时也是改革深度渐进的证明,不足为奇。重要的是我们寻得何种改革智慧,破除阻力,完成改革。
增大公车改革措施的发力精度,是破除“改而难革”的不二法门。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专门提到,要“提高改革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这一指导原则具体落实到公车改革的攻坚阶段,就是必须要求各改革主体所设计的具体措施经得起“利益精算、公正精确、安排精心”这三个标准的检验。
只有利益精算,才能保证改革措施在不同地域、不同工种、不同强度、不同级别的改革对象身上效果最大化;只有公正精确,才能不断强化改革合法性、正当性,重新凝聚改革各方主体的共识基础,不断为改革注入活力与动力;只有安排精心,才能坚持执政党以人为本的优良工作传统,最大程度地化解改革当中不必要的情感阻力。
与经济体制等改革比起来,公车改革是“小”改革。然而从关联范围看,它却是社会的大手术,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