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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本报讯 (施怀东 记者 丁中明)记者昨天从市国土局获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成立市不动产登记局的通知》,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市国土资源局,同意成立市不动产登记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牵头负责本区域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当前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那么,不动产登记的意义是什么?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柳告诉记者,具体来说,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以下三方面意义。第一,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市场经济本质就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得到最为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第二,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第三,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通过整合登记职能,减少办证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节省登记费用,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千头万绪,工作如何开展?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局将围绕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这“四统一”,采取以下三方面推进措施:一是突出法制建设,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规范等诸多层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二是用好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衔接方案,指导监督地方推进工作;在推进统一登记过程中,各部门将做好工作衔接,实现平稳有序统一。三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方便社会依法查询,提供有效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信息平台应用领域,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不动产登记后对市民的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柳告诉记者,对于大多数普通市民而言,涉及到不动产登记的就是房产登记,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后,人们的房产交易流程将缩短。最明显的便捷在于,原先需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跑两个部门,以后只要跑一个部门就可以了。

    “以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将‘二合一’。” 杨柳说,不过市民们手中原有的土地证、房产证也将长期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也就是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