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变味 “体恤”违规 习水一干部被党内严重警告
“以前,我以为在考察学习过程中顺便公款旅游是天经地义的事呢!现在看来,这个错误观念得坚决纠正了……”9月14日,当贵州省习水县的干部职工们在该县纪委编印的《警示教育读本》上看到一则案例时,都忍不住发出这样的感慨。
事情要从去年9月说起,当时,正值贵州省委第二巡视组进驻习水县,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巡视组的高度重视。举报信举报县安监局副局长冉隆涛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带干部用公款旅游。巡视组立即将这一线索按照程序交给习水县纪委。县纪委迅速将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
2013年10月,经分管领导同意,冉隆涛带领由7人组成的考察组到广东省广州市的一家危化企业学习考察。到广州后,有组员建议能否找家旅行社,在解决交通问题的同时,顺便到旅游景点参观。面对这一提议,冉隆涛脑海中第一时间闪现的不是纪律,而是认为安监是比较辛苦的工作,平时休假也少,何不借考察之机,让大伙在大都市开开眼界,好好休整一下呢?于是考察组便在酒店提供的信息中联系到了一家旅行社。
第二天,在旅行社带领下,考察组顺利完成了学习考察任务。随后,除其中一名成员因省亲未同行外,其余成员先后到珠海市区、虎门销烟遗址和深川世界之窗等景点游玩。两天时间转瞬即逝,但意犹未尽的队员们又提出了更为“大胆”的想法:出来一趟不容易,不如再到海南三亚玩一圈儿。面对这一过分要求,冉隆涛再现“体恤”下属之心,一不做二不休,当天晚上便抵达了三亚。可惜天公不作美,碰巧遇到“海燕”飓风即将登陆,考察组一行虽乘兴而去,却也只能于次日赶到海口乘机悻悻而归。考察结束后,旅行社费用3.8万元在县安监局财务报销入账。
根据相关规定,习水县纪委给予冉隆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公款旅游费用由所有参加者个人支付并收缴国库。接到县纪委下发的处分决定,冉隆涛悔恨不已,但为时已晚。(曾建华)
【执纪者说】
在中央、省、市各项规定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冉隆涛依然假借学习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属于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问题,理应严肃处理。本案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亟待提升。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切实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习水县纪委 刘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