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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再新设派驻机构 专家:弥补监督空白

   今年年底前,中央纪委还要再新设部分派驻机构,并对保留的派驻机构进行改革和调整,实现派驻全覆盖的目标。这是近日中央纪委网站发文透露的信息。实现派驻全覆盖为反腐释放哪些信号?它对我国反腐败体系建设有哪些意义?

  中纪委再设派驻机构弥补监督空白

  去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决定在中央办公厅等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中央纪委派驻机构。

  在中央纪委新设的7家派驻机构中,全国人大机关和全国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其他5家单位实行归口派驻,共涵盖53个部门和单位。按照中央要求,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纪检组组长作为驻在部门班子成员,不分管其他业务,专门履行监督职责。

  在驻在部门的大力支持下,7家新设派驻纪检组已顺利组建并开展工作,开始发挥监督作用。今年年底前,为实现派驻全覆盖目标,中央纪委还将新设部分派驻机构,并对保留的派驻机构进行改革和调整。

  今年8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支撑》中指出:派驻范围还有空白,主要是向政府部门派驻,党要管党,应当给党的工作部门派。

  “过去对党的工作各部门派驻的不多、派的也不够,有些党政机关未被纳入监督行列,这是一个空白。现在对它们设立派驻机构,弥补这方面的空白,所以叫全覆盖。”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分析认为。

  “过去的派驻机构由于长期体制的原因,工作成绩并不突出。新设的派驻机构与过去不一样,由于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在整个派驻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李景平表示,目前反腐败正处于关键时期,派驻机构加大覆盖面,这为反腐败带来了正能量,有利于把整个反腐体系和体制完善起来。

  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教授李满春认为,建立派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创新,是发挥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要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应当对派驻制度这一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派驻机构编制职能均需更加明确

  8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支撑》一文。文章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当前,派驻监督与落实党章规定、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作用也还没有发挥到位。

  文中列举,一些派驻纪检组工作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对参与驻在部门业务乐此不疲,监督责任却被放在一边,造成主业荒疏;还有一些派驻干部把纪检组当成养老的地方,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缺乏担当精神、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成为一句空话。

  对此,李景平表示,在过去,很多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相当于既是纪委的负责人,又是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现在已明确,纪检组长不兼任何部门职能,避免了把监督责任放在一边,造成组员荒废。

  李景平举例说,有些党政部门有党委,比如教育部党组,教育部纪检组相当于党委的纪委,因此派驻机构处境尴尬。现在,教育部党委对派驻教育部纪检组仅是指导,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关系直接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的管理权直接上升到中央纪委,监督的能力就会增强。”

  李景平认为,中纪委派驻机构跟派驻单位各部门不具有隶属关系。原则上讲,人员机构编制职数不能太多,派驻人员职责权限、工资待遇也应由中纪委开支,不由所在的党政机关开出。

  据悉,中纪委在设置派驻机构时,告别了以往“点对点”的单一模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对此,李景平告诉记者,有些工作繁琐人员少、有些任务少人员多的问题,甚至一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都可能得以解决。

  派驻机构与在驻部门应保持“距离” 

  社会上对派驻机构的工作存在“具有‘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优势”的看法。对此,李景平表示,目前由于机构和体制等原因,可能导致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一起办公,但派驻机构的监督,主要是对中央部委和各部门行政和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并不是天天守在那里,看他上没上班、履职有没有违规。

  “他违规你看不见,但你要最后看结果,再通过结果反查他的违规。”李景平说,比如招投标,不管招投标的过程如何,最后若招投标违规,派驻机构对此就要查。

  李满春告诉记者,派驻机构要发挥好监督作用,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格贯彻执行政策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时,要掌握驻在部门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解决。要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权力运行和制度建设的整体研究,帮助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监督机制。

  李满春建议,派驻机构要需坚持以“细”求实,布置工作要细化,检查工作要细致,指导工作要细心,解决问题要细微,使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程到位;坚持以“快”求实,大力弘扬坚决果断、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已经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要扭住不放,对看准的事情要一抓到底;坚持以“好”求实,对每项工作悉心研究,精心落实,确保抓一件成一件,干一事成一事。

  派驻机构人员选拔应趋向专业化 

  “目前来看,派驻机构的全覆盖,紧密配合反腐败工作,但实现仍面临许多困难,从长远发展看还有改进空间,有待于进一步的体制改革。”李景平分析,一是对派驻的机构而言仍存在阻力,有时可能只为迎合政策,派驻机构可能呈现消极状态。二是实现全覆盖后,增加了行政成本,在人员、部门、职责、财政上都增大了投入。三是纪委派驻机关并不同于纪委,纪委的功能性较强,派驻机构只是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之后,可能会面临因功能不全导致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李满春认为,派驻机构改革应完善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度,强化中纪委的领导。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将统一管理全面推进到省、市、县及其各级,提高派驻机构的独立工作能力。

  “专家学者一直在呼吁,纪检监察实际是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应选拔专业性强的人才出任该项工作。”李景平举例说,现在有些人曾担任组织部长,后调过来当纪委书记,实际上,他对办案侦查并不精通,现在派驻机构也存在这样的现象。

  他告诉记者,过去没有大量的派驻,有些派驻就是形式,真正要派驻机构发挥功能,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将来纪检监察体制要进行专业化、行业化改革,实现垂直化管理。“将来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应从纪检监察部门一步步遴选提拔,其必须具备专业知识。”

  李满春建议,派驻人员还应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要提高改革创新、争优创先的意识,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履行监督、检查和协助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对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监督成效。“派驻人员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李满春强调,派驻人员应处处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做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模范,在廉政方面为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树立榜样;要做到正人先正己,公正执纪,认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见习记者 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