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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慰问之名公款吃喝 六合区8人被处分


摘要:南京六合区粮食局购销公司乌石分公司原经理侯庆园等人却借慰问之名公款吃喝。最终,侯庆园等人受到了处分。

现代快报10月22日南京电(通讯员 宁纪宣 陆纪宣 记者 鹿伟)企业年终走访慰问退休老职工,送上新春祝福,本是体现组织温暖的一种方式,南京六合区粮食局购销公司乌石分公司原经理侯庆园等人却借慰问之名公款吃喝。最终,侯庆园等人受到了处分。

案情回放

公款吃喝,餐后还赌博

2014年1月,秋粮收购结束后,侯庆园与公司副经理钟立志、陶志朋(兼会计)商定按往年惯例于1月15日组织3名退休老职工在饭店聚餐。考虑到区粮食局、区粮食购销公司一直对分公司的支持,便决定邀请相关人员一同参加。

1月15日,侯庆园、钟立志、陶志朋3人,杨少峰等3名退休职工,以及接受邀请的区粮食局办公室2名人员,粮食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柏立山,粮食购销公司副总经理陈才全、盛晓峰、勾昔荣、司机时宝林,共计13人参与了聚餐,共计花费1336元,后入乌石分公司账报销,8人餐后还进行“诈鸡”赌博。

2014年1月26日,区纪委接群众举报,查清了事实经过。“借慰问之名公款吃喝,是裹着温情外衣的‘四风’问题,这种在法纪面前打擦边球、搞变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区纪委相关负责人态度明确。

最终,侯庆园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承担聚餐费用;陈才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柏立山、盛晓峰、勾昔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钟立志、陶志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为普通干部和退休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纪委“有话说”

不适应“新常态” 注定“栽跟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习惯了“传统节奏”的党员干部一时间难以适应,无视规定、我行我素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人将所谓的“惯例”当成理由,顶风违纪,以上公款吃喝的典型案例就是如此。

在调查时,被调查人认为,“这都是多年来的‘老规矩’,也不算啥大事,能否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当作风建设规定遇到“惯例”,孰是孰非?实际上很清楚,任何的“惯例”都不能成为拒绝或变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由。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拿“惯例”开刀,只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纠正的坚决纠正,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含糊。如果还不收敛、不收手,心中装着自己的“小九九”,注定要栽“大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