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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放过“天价大虾”背后的监管睁眼瞎



要了一盘大虾,食单上写着38元,可是游客结账时,老板却说这个价格是单只的价格。游客报警,警察面对游客却说:这事我们管不了。食客值得当着警察的面委屈交钱。这起发生在青岛景区的“天价大虾”宰客事件引起媒体关注。目前传来最新消息,大排档被责令关门,处以9万元罚款,涉事老板已消失。(10月7日《扬子晚报》)

排档关门了,监管罚款了,老板消失了,游客获赔了。似乎这起“天价大虾”事件也该结束了。可是,暂且莫摆庆功宴,38元一个的大虾,何止只有老板是祸首?在“天价虾”背后又站着多少“睁眼瞎”?又何况 “睁眼瞎”还是故意闭上眼睛?终结宰客现象,需要严惩 “睁眼瞎”。谁是“睁眼瞎”?

物价监管就是“睁眼瞎”。事情被曝光之后,出面查处的是谁?是当地的物价部门。而且还不是一家,是两家物价部门强强联手。这说明查处此类违规行为并非难题。这家大排档宰客行为存在很多年,物价部门真的不知?大虾按个买不是问题,问题是价格合理。很显然,大排档的价格是存在问题的。既然这种行为存在很多年,被宰的就不可能只有这一位游客。当然,也有游客会忍气吞声,但是必然也有举报的。为何只是这次才去查处?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次引起了媒体关注。对于这两家物价部门是不是该追究责任?

旅游部门就是“睁眼瞎”。这家大排档,在经销大虾的时候,也是有选择的。听着是本地口音的食客,就按照38元一盘收费。听着是外地口音就按照38元一个收费。这是明显的宰客行为,是违法行为,扰乱了景区秩序。对于景区管理部门来说,涉及旅游业的宾馆饭店当然有监管义务。虽然说,没有价格管理权,但是却有维护景区秩序权。“看人收费”的行为,旅游部门不能推卸责任。

公安部门就是“睁眼瞎”。在考虑自己遇到了宰客行为之后,这位外地老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110,他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也很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人倒是到了,心却未到。面对老人投诉,警察说:这事我们管不了” 。的确,仅仅从物价角度来看,这事情是和警察没关系。但是,要知道还有一个细节。老板说:再不拿钱,这盘哈喇也按个收费。这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威胁了。有了纠纷的事实,有了威胁的事实,这就不是简单的宰客行为,已经上升到了治安纠纷。警察真的无权保障游客安全?非等大打出手,非等暴力斗殴之后,才有权监管?

又传来了青岛的另外一起宰客新闻:说是有景区饭店,把螃蟹的爪子拔掉了卖,还涉嫌强卖。其实,这些宰客的行为,都是监管部门“娇生惯养”的结果。

老板跑腿,饭店关门,都不能关严质疑的大门。若无监管“睁眼瞎”何来景区“天价虾”? 绝不能轻饶“天价虾”背后的“睁眼瞎”。(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