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套牌变私用 缙云一司机两次违规被处分
今年9月,浙江省缙云县纪委接到一封举报信,信里附了两张照片,“主角”都是一辆黑色轿车,停放地点也相同。不同的是,一张照片里的车辆挂着浙A的牌照,另一张照片里的车辆没有挂牌。举报人提出质疑:这是同一辆车吗?为啥有时挂牌,有时不挂牌?是公车私用吗?
照片里的车型是该县公务用车常用车型,但单凭车型不能断定就是公车。带着疑问,缙云县纪委调查人员调取了照片中浙A牌照登记车辆的相关信息。资料显示,该牌照属于一辆松花江牌小型客车,与照片上的车型明显不符,且浙A牌照小客车的保险今年2月已到期。最终查实照片中的车辆是套牌行驶。
同时,调查人员发现拍摄地点似曾相识,今年上半年,该县纪委就在这里查处过一起公车私用问题。
今年1月25日,树宏镇公车驾驶员、中共党员吴晓风私自驾驶公车回老家被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查处。当时,吴晓风受到通报和书面告诫,并被扣发三个月考核奖金。这次,会不会又是同样的问题?缙云县纪委立即展开调查。
“上回被纪委查到,并没有引起重视,反而一直想着怎么才能不被查到。我把公车牌照取下来开回去过一次,但不挂牌太引人注意。后来听说朋友刚好有一辆没过户的二手车一直没用,我就把那辆车的车牌借来,周末回老家时装在了公车上……”在县纪委谈话室,吴晓风交代了违纪事实。
最终,缙云县纪委给予吴晓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