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条规 无视纪律 路桥区一副局长被查竟“喊冤”
本报讯 “我的工资关系不在这,也没有在中心领取过福利,发放的补贴、报销的路费,并没有进我的口袋,其实都是为了工作,原以为打打擦边球,搞搞变通,没什么大问题,不料犯了错误,主要根源还是在于自己缺乏警觉、心存侥幸。”说这话的是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金礼宝。最近,他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路桥区对公务接待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要求同城不得接待。但金礼宝却置若罔闻。2014年,为了争取市场所在地村(居)干部的支持,进一步推进工作,金礼宝等人急功近利,经常用公款请村(居)干部吃饭、洗脚。2014年1月4日,金礼宝与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商议,邀请村(居)干部到黄岩江畔一家土菜馆聚餐,感谢他们一直以来对市场改造工作的支持。餐后,还去附近足浴店洗脚。当天,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共计15人参与了聚餐,共计花费4640元,随后在服务中心报销。类似这样借着工作名义的公款吃喝,一直持续到2014年底,班子成员彼此心照不宣。由于“洗脚费”不能报销,金礼宝还拿高速公路过路费票据虚报冲抵。据统计,2014年,该服务中心餐饮报销达89次,合计花费公款17.68万元。(路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