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话费在单位报销、接待朋友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就连购买一把剃须刀也要在单位报销……不仅如此,还随心所欲乱花公款:100万元买茅台酒、120万元买公务车,三次组织职工远赴泰国旅游……(11月19日澎湃新闻网)
我们常说,做人要有底线,处事要有底线,这根底线,既有道德层面的,也有组织、法纪层面的。底线一旦设定,不可以随意变更,否则,就是无底线。
然而,贵阳确有这么一位局长,此君大到用百万巨款买茅台酒,小到用公款报销自己买的剃须刀,在面对纪检部门调查时,其还振振有词,声称自己是有“底线”的人。
确实,在好处面前,这位局长从不吃独食,凡有好事,这位局长总会把职工拉进来,搞利益均沾;在重大节日面前,这位局长也把职工“利益”放在心上,不管是春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中秋节,还是单位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逢节必发,有名目就发。这样的“好领导”,咋一看其为人处事真有“底线”,坚守了梁山好汉倡导的有难同当,有福同享那股“豪气”。
不过,贵阳这位“底线”局长,其心中的底线,其实是对私不对公的“底线”,即:在公家面前,自己的利益不能有一丁点损失,哪怕不是为了办公事,也要由公家为自己的私人行为买单。一旦这位局长坚守了这种“底线”,那就把公家的钱当成自己家的钱,找个理由可以随便花。至于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成为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它既可以用来捞钱,也可以用来强迫自己管辖的企业为自己违规购豪车,让自己潇洒走一会。
看来,这位局长真把“底线”当成“橡皮筋”了,可以自由拿捏,这也难怪其在调查人员面前说出那句毫不脸红的“底线”言论。其实,对任何一位领导干部来说,有三条底线是刚性的、不能随便突破的,这就是:组织上要求的党纪底线,社会上要求的道德底线,国家要求的法律底线。
“底线”局长不守底线的作法再次告诫我们:在底线面前,耍任何小聪明都无济于事,谁要突破底线,谁都逃脱不了小到党纪、政纪,大到法纪处分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