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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 县政协主席违纪 县委书记纪委书记被问责

本报讯 山西省祁县政协原党组书记、政协主席孔襄中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县委书记吴文胜、纪委书记冀得政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分别被诫勉谈话。12月8日,山西省纪委网站通报了这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传导压力、强化震慑,今年以来在山西已成常态。与这一典型案例一起被通报的,还有近期查处的其他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罗云龙邀请同事参加为女儿举办的“百日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其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学院党委书记宋河山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违规办宴行为不提醒、不制止,反而参与其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晋城市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燕青因单位发生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太原市古交市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闫祥明、局长闫元亮和纪检组组长刘俊亮因下属单位负责人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分别受到责任追究。闫祥明、闫元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刘俊亮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朔州市平鲁区西水界乡党委书记刘华忠因未督促解决本乡积存的信访问题、纪委书记杜敏因未能有效处置和及时查处本乡积存的信访件,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坚决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压到实处。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不仅要严以律己、管好自己,更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该提醒的必须提醒,该制止的及时制止,该处理的果断处理,决不能捂着盖着、兜着护着;各级纪委关键时刻要敢于黑脸、瞪眼,敢于交锋、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晋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