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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蝇腐败”戳中的是监管漏洞


  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00元钱甚至不够一餐饭钱,但侵害的却是弱势群体的利益。(12月1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一说到腐败,总会让人与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联系起来,更会把“落马”者与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相提并论,认为只有他们才有“能量”大肆贪污受贿,捞取巨额钱财。殊不知,蚊蝇腐败并不亚于“虎贪”,其贪心大,疯狂敛财的胆子更大。这不,报道中的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在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时,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真可谓是“雁过拔毛”,贪腐无处不在,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疑问的是,谁让“蝇贪”的“微权力”拥有了100%贪腐威力?

  有道是“宠儿不孝,宠猪倒灶”。“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今天的“蝇贪”明天就可能成为“虎贪”。就如同贵州六盘水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涉案国家工作人员有84人,其中75人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一般国家工作人员,涉案总金额1750余万元。究其原因,虽然职位不高,但手中的权力并不小,能参与决策和执行的机会也不少,加上监督失控,才让职位低却权力大的“微权力”显山露水。由此,蚊蝇腐败“微权力”得发威,与基层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不完善,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缺失,内外监督没有形成合力不无关系。

  有权力可寻租的地方就有可能产生腐败,各行各业概不例外。诚如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所言“腐败总是和监督缺位有关”,在基层特别是农村,民主监督乏力,专门机构缺位,舆论监督难覆盖,这是蚊蝇不断滋生的制度原因。因为对基层的腐败监督查处主要是依靠县一级,如果县一级纪委精力集中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对“蚊蝇腐败”存在“管得着,却看不见”,亦或是“看得见,却管不着”。如此这般,什么200元截留100元,截留低保户的“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的“救灾钱”,贪占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的“死人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克扣贫困家庭“扶贫款”……也就是不足为奇的黑色幽默。归为一点,“蚊蝇腐败”折射的是监管之殇。

  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按理说,200元慰问金对如今生活水平来说,根本是微不足道。但就是这样的“蚊蝇“之辈,在“一亩三分地里”骄横自大,甚至明目张胆违规违纪,着实令人揪心。试想,这些“蝇贪”和普通老百姓最接近,让民众体会得更为真切,甚至可以说是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道“门面”,更是事关民生、事关基层稳定大事。假以让“苍蝇”乱飞,不但会让蚊蝇腐败”给监管之殇凿开千疮百孔的“黑洞”,更会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其危害不容小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虽然当前部分基层干部小官小贪,花样繁多,沆瀣一气,窝案多发,但笔者以为,大多数还是好的。为此对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村组和基层站所干部素质良莠不齐,法纪观念淡薄现象,不仅需要建立完善制度,更要建立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制度,让制度的笼子必须是细密的制度之网。尽量把权力分散到尽可能多的人手里,对执行的权力予以严密的外部监督,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干部有可能以权换钱的倾向,或许多管齐下、内外结合、标本兼治,方能减少心术不正觊觎民生资金蝇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