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虎”也要灭“蚊蝇”
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00元钱甚至不够一餐饭钱,但侵害的却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河南省纪委近期对2014年以来基层腐败专项治理中查结的3263起案件梳理发现,涉及党员干部中,乡镇科级干部占13%,村级干部约占40%,职务最低的为村出纳、村小组组长,甚至农村敬老院院长、小学校长。2015年12月1日 《京华时报》
河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分析认为:大部分农村地区,村组和基层站所干部素质良莠不齐,法纪观念淡薄,在“一亩三分地里”骄横自大,甚至明目张胆违规违纪;河南一名纪检干部说,有些连“苍蝇腐败”都不是,只能用“蚊子腐败”来形容。
据报道,当前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并呈现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的新特点。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涉案人员中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的特点。一些省的村“两委”案件超过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高达70%至80%
这些违法违纪的村官利用手中的权力采取趁火打劫、顺手牵羊、无中生有、偷梁换柱等手法,雁过拔毛、过路收钱。有的对上虚报、对下隐瞒,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用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等等,丑态尽显。 而且,蚊蝇虽小,胃口却很大。贵州六盘水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窝案中,涉案国家工作人员有84人,其中75人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一般国家工作人员,涉案总金额1750余万元。
这些“蚊蝇”为什么可以如此肆无忌惮?首先是党纪法律意识薄弱。有些地方基层干部构成复杂,年龄结构整体偏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有了一点点小权力就觉得“权力不用,过期作废”,完全没有意识到贪赃枉法的严重性。其次是监督不到位。在监督管理上,纪检监察部门集中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对“蚊蝇腐败”往往是“管得着,却看不见”。再者是处罚力度不够。有些人认为乡里乡亲的,一点“小事”睁只眼闭只眼算了,不要伤了和气。于是往往选择捂盖子,出现问题内部从轻处理,这在无形中更加助长了“蚊蝇”们的嚣张气焰。
其实,相对于省部级以上的“老虎”和县处级以上的“狐狸”,科级及以下的“蚊蝇”危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他们直接面对一线群众,是国家政策、方针、路线的具体执行者。而且,据统计,村干部、部门单位科员等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群体,作为权力金字塔最底层占据了整个公务员群体近90%。小贪小腐数额可能不大,但是涉及面却非常广,影响极其恶劣。“苍蝇式”小腐败给基层带来的是大侵害,不但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损失,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些“蚊蝇”就是长在我们党和国家健康躯体上的毒瘤,是危害社会千里之堤的蚂蚁,是啃噬党和人民利益的蛀虫。所以,在“打虎”的同时,也要形成“拍蚊灭蝇”的高压态势,对“蚊蝇式”腐败也要零容忍,下重拳出狠招。各级纪委监察和职能部门对基层官员要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对基层官员权力行使的监督,要深入基层主动出击,深挖严查、一查到底,对基层贪腐案件保持零容忍。同时,从制度建设入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党纪法律意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从而达到遏制甚至杜绝“小官涉贪”“小官巨腐”现象,让腐败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