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车赴私宴 处理一个不落
“唉,都怪我,招呼大家吃了一顿饭,害得大家和我一样受处分、挨批评。”日前,笔者见到河南省封丘县卫生监督所第四科科长王金瑞时,他仍为这顿饭后悔不已。
2015年8月3日上午,封丘县卫生监督所第四科副科长丹磊和同事陈千里、赵振昌,到曹岗乡检查食品安全工作。12点30分,三人正准备回乡政府吃工作餐,这时丹磊的手机响了,是科长王金瑞打来的。原来,王金瑞正在附近景区休假,听说三个同事在乡里检查工作,一向爱张罗的王金瑞便打算中午在景区聚聚,并一连打去了三个邀请电话。
丹磊接到王金瑞的电话说:“王科长,我们还是不去吧,按规定,这个时间点儿我们要去乡里的公务灶上吃饭,下午还有工作呢。”王金瑞催促道:“我等你们一上午了,饭菜都准备好了啊。”
丹磊犹豫道:“这一去景区就是10多里路,开的是公车,现在对在外用餐要求又这么严……”没等丹磊说完,王金瑞佯装埋怨:“你怕个啥?吃饭由我掏钱,咱绝对不用公款,饭桌上只吃饭、不喝酒,这下行了吧……”
经过王金瑞的一番“思想工作”后,12点50分,丹磊等三人与王金瑞坐到了某酒店的包间里。
就在几人面对一桌佳肴相聚甚欢时,几位群众围着他们开进酒店院内的“卫生执法”车指指点点。他们驾驶执法车、身着制服到景区聚餐的行为,很快被举报到了县纪委。
8月12日,县纪委对这起违纪事件调查核实后认为,虽然这顿饭不涉及公款吃喝,但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开公车赴宴影响恶劣。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金瑞、丹磊、陈千里、赵振昌记过处分,并停职待岗6个月、停发工资;给予负有主体责任的卫生监督所所长李绍强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靳青龙警告处分;对县卫生局分管卫生监督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张孝国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这起案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苏洪峰 杨会军)
【执纪者说】
这起违纪事件虽不涉及公款吃喝,但反映出涉案人员纪律意识不强,驾驶执法车辆赴宴,影响恶劣,这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封丘县纪委 白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