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典型案例
新华网广州12月21日电(记者毛一竹、胡林果)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察局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近期查处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据通报,2015年8月2日,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四分公司经理李志强使用公款11900元,组织34名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省内某酒店开展业务培训,李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9月至10月间,海珠区公安分局官洲派出所民警李鹏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私自放走已被查扣的3辆摩托车和1辆电动车,收取相关车主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人民币1030元。李鹏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3年,原萝岗区城管执法分局萝岗街执法队队长薛海斌、执法队员周焯洪、赵义勇、钟锦照在审核某建筑工程公司拆违工程款的过程中,对该公司虚报工程款的行为把关不严,导致原萝岗街道办事处多支付人民币253640元。薛海斌已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周焯洪、赵义勇、钟锦照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多支付的工程款由4名责任人员负责追回。
此外,广州市纪委还设立作风建设“曝光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每月曝光作风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创新。据统计,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间,广州市纪委共发布曝光台30期,共曝光作风突出问题342个,其中超过一半属于“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