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南阳镇组织召开基层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听取会
近日,大丰区南阳镇党委召开基层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听取会。会议听取了东旺村党总支、广丰村党总支、经贸中心党总支、镇初级中学党总支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夏文锦同志主持并作讲话,镇各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搞好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对照责任清单理清应负的责任事项,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坚决履行。二是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整治“四风”问题。对镇党委检查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刻查找问题根源,扎实做好整改,建立好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风气。对“四风”问题要加以制止、纠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规范言行举止,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要支持纪检组织开展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织的监督,创造条件让纪检委员加强对党组织的监督。
会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一是要抓好教育提醒,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各纪检委员要根据需要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让存在问题的责任主体主动认清风险、改正错误,使责任主体真正得到警示、受到教育、行有所止。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督,善于发现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重复举报集中的信访件要定期梳理分析,及时进行核实查处。主动关注和利用网络、媒体等舆情信息,对问题线索抓住不放、认真研判、及时处理。三是要强化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灵活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着力达到既惩处又教育还震慑的综合效果。四是要严肃倒查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一案双查”要求,既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以及党员干部个人责任。处理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要综合运用考核奖惩、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提升追究问责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