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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车改革全面实施:12月30日前完成取消车辆的停驶封存

    昨天,我市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部署会议,盐城晚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取消车辆的停驶封存。会前,市公车改革办印发了相关车改文件,明确了相关政策要求,对取消车辆的停驶封存等工作排定了时间表。
    从12月23日起,全市公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级参改单位将依据全市车改总体方案,按照“从严从紧、应改尽改”的原则,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实施方案,推动市县公车改革同步组织实施。对于参改机构和人员,逐个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一般公务用车,按照规定予以取消;对于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交给社会和市场;对于执法执勤用车,必须严格控制在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对于已实施公车改革的地区,要不走回头路,只能从紧,不能从宽。
    市县公车改革的情况比较复杂,改革工作要严格落实分级管理责任,把改革总体要求和地方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既严格要求、把握政策,又实事求是、统筹安排。市直和省属驻盐各参改单位必须领会市车改方案精神,如实填报车辆、人员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完成车辆封存、车辆处置工作,妥善做好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迅速做好取消车辆公开、规范处置工作,确保处置收益最大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公车改革后,正常公务出行能否得到高效保障是检验这次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改革后的普通公务出行,首先要充分用好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市场化出行方式予以保障。我市将利用公车改革的契机,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产品供给,确保不能因公车改革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我市要求严格规范用车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六个不得”的要求,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既拿钱又坐车等违纪违规现象。严明工作纪律,防止没有公车就不出门、不干事、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审计部门将对改革过程进行全程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改革后的公务出行、公车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主管部门要修订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并采用喷涂明显标识、实施卫星定位等手段,对保留车辆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