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不是“避风港”,纪检监察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只会处理得更重。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获悉,郑州惠济区纪委查处了三名纪检干部。其中,惠济区城管执法局纪检组长娄涛纪律涣散,先后两次违反机关工作纪律,在上班时间看网络小说。(《大河报》1月7日)
纪检干部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本应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做斗争。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娄涛作为惠济区城管执法局纪检组长,居然知法违法,先后两次违反机关工作纪律,在上班时间看网络小说。如此的明知故犯、如此的目无法纪,又如何能胜任纪检组长这一神圣职责?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娄涛作为主管纪检的领导干部,率先上班看小说,带头违反工作纪律,在如此“率先垂范”下,惠济区城管执法局的作风建设又能如何?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娄涛作为纪检干部,明知道自己上班看网络小说是违规的,更清楚一旦被查处,后果“很严重”。但他为什么如此的胆大包天,冒天下之大不韪呢?是纪检干部有特权?还是没人敢查纪检干部,更没人敢管纪检干部?
纪委绝不是“避风港”,纪检干部也绝没有违纪“豁免权”。 纪检干部首先是干部,只是职责分工不同而已。纪检干部不仅要遵守党纪国法,而且还要高标准的遵守;不仅要高标准的遵守,更要以身作则,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当然,对那些明知故犯,胆敢以身试法的纪检干部,不仅要严肃处理,而且还要罪加一等,从重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起到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纪检监察机关尽管职责特殊,但绝不能搞权力特殊,更不能成为监督“真空地带”。只有把纪检监察的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才能利用手中的“利剑”,铲除一切不正之风,也才能为社会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