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相依,社会才能秩序井然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在我们国家,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不可分开。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不管不行,管得不严也不行。靠什么管?不仅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也要靠严明的纪律与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没有了纪律的约束,就无从谈起组织的团结统一、健康纯洁,更无从谈起肩负改革、稳定与发展的重责大任。
谈法谈纪,不能不谈德。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不是判然两别的,而是如十指相交,相互依存、相辅而行的。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德国哲学家康德有这样一句名言:“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考,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康德认为人最可贵的是理性,人的理性能为自己立法,这就是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头顶的星空深邃浩淼,人类与之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将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并无限提高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正是人类的道德法则。
法律是人的他律,道德是人的自律。法律是刚性约束,也就是说它为所有适用对象划下了不可逾越的底线,底线一旦失守,必然遭到强制性的惩罚。如果一个社会所有人都沉落到法律的底线,所有争议都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那么这个社会该付出多大的成本?社会学家的研究表明,信任也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本,社会信任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简化社会交往的复杂性,节省社会运行的成本。道德是社会信任的基石,公民的道德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的信任程度高低,而高信任度的社会,不仅是井然有序的,更是充满活力的。
人类社会的实践证明,单纯依靠法律或单纯依靠道德,都不能构建出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唯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才能在筑牢社会底线的同时,也建设出一片道德高地,以高尚的价值引领社会走向自我完善的道路。
中华文化是重道崇德的文化。古人有所谓“三不朽”的说法,《左传》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立德成圣是中国人最伟大的人格理想。中国人相信内圣能够开出外王来,修齐治平是循序渐进的,内德不修,则无以治国安邦,更无以成就安定天下的伟业。《论语》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德政是中国人历久弥新的政治理想,也是许许多多政治家与思想家不懈追求的目标。中华文化富含德治的思想资源与历史实践,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应当对此充分挖掘与利用,助力法治的实施。
德与法的互补共济,既是个人规范自己的正途,也是塑造一个健全的社会、创造一个伟大的文明的必经之路。(易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