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呼唤制度护航
今后上市公司一旦有违法失信的行为记录在案,就会在融资、政府采购、外汇管理、海关认证等很多方面受到限制。日前,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22个部门联合发布合作备忘录,将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实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靠制度捍卫诚信,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频频出现。一些人以上市公司为工具,为一己私利从事违法失信行为,有的上市公司治理不规范,有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有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挖墙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给社会造成损失,给市场带来混乱,影响恶劣。有鉴于此,一方面需要治标,加大执法力度,对失信者依法惩处,防止破窗效应蔓延。另一方面,则需要治本,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完善的制度提高市场的诚信水平。
即将实施的联合惩戒机制,由22家单位共同构筑监管网络,对违法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动约束和惩戒,并且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约束等手段一起发力,实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这样的约束,与现实利益紧密挂钩,只要认真执行、落实到位,就能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为上市公司健康运作保驾护航。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诚信经济。诚实守信,才能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互利共赢,实现更大的发展。如果失信违约成风,就会让市场秩序陷入紊乱,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等行为沉渣泛起,最后伤害的将是所有人的利益。尤其在社会转型期,捍卫诚信的迫切性更加突出,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
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出台,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再到各地纷纷出台惩戒“老赖”、发布企业“红黑榜”等举措,从上到下,都在通过制度力量唤起诚信意识,形成“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引导人们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当然,徒法并不足以自行,诚信制度的建设,必须与诚信文化的培养结合起来。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倡导讲信义、尊法治的社会风尚,将之深深融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中去,社会诚信建设才会全面发力、不断推进。(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