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级机关党建工作三方“责任清单”夯实“两个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近日,东台市制定出台《市级机关党建工作三方“责任清单”(试行)》,对同属一个体制的市级机关工委、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各自应承担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进行明确。
《三方“责任清单”》规定机关工委必须提出实施意见、组织专题轮训、进行跟踪问效、领导案件查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审议机关基层党组织行动方案、参加专题活动、过问信访工作、支持案件查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将责任履行的决策部署细化到人、量化到岗,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和督促。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该市要求三方利用会议、网站和公开栏对责任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对责任清单执行情况,规定作为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对责任履行情况不理想的,追究相关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黄昕 周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