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明规矩” 破“潜规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值得警醒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入党誓言,无视党的纪律,不守党内规矩,一些地方甚至“潜规则”盛行,党内规矩形同虚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正是为了铲除“潜规则”,树立“明规矩”,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应深刻领悟,切实践行。
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首先要把“明规矩”讲明白。规矩讲明白,才能让人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把“规矩”始终放在心上,挂在嘴边,不断警醒自己,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时常注意补“精神之钙”,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抵抗力”,否则一切的“规矩”都是天马行空,毫无意义。
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还必须让“明规矩”真遵守。对于“规矩”而言,如果光靠嘴说,不付诸行动,必然会成为毫无威慑力的“纸老虎”。正所谓“光说不练假把式”,因此我们必须将“规矩”形成“高压线”,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不断增强行为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关键还要把“明规矩”管到位。不立规矩,不成方圆。“潜规则”之所以大行其道,一个重要原因是“显规则”的缺位。“潜规则”积弊已久,不可能自行消退。必须下大气力端正党风政风,严肃党纪政纪,严惩那些热衷于玩转“潜规则”的领导干部,让他们付出巨大代价。同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靠强有力的监督管理,让“显规则”、“明规矩”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使“潜规则”无所遁形、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