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近日,省纪委对近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
这4起典型问题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袁家普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受损,受到留党察看1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文联原主席李树华在2011年至2015年9月期间,违规报销、私分公款及公款旅游,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收缴;保山市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原总支委员、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原支部书记鲁茂永在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间,设立账外账、违规操办婚礼、收受他人现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第二中学原校长张德良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利,组织公款旅游、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挪用专项经费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免去校长职务。
通报指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需要全省上下坚定信心、加倍努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中央和省委要求,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通报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记者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