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两个责任”问责电视“曝光台”
“2016年春节前,阜宁县城管执法大队部分工作人员发生了违纪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作为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面对电视镜头,阜宁县城管局局长陈卫华这样说道。2月29日,市电视台《盐城新闻》里播出了第一期“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栏节目。3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走进市电视台演播厅,谈对被追究责任的认识,谈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的打算。承诺表态的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3月1日,市电视台又播出第二期专栏节目。3名因分管范围内发生违纪问题被追责的单位负责同志,谈被追责的教训,谈如何落实好“一岗双责”。
最近,市纪委对10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向全市发出了通报,释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这10起案例中,有基层中学发生教职工聚餐并造成严重后果,原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被追究责任的;有因基层分局在执法办案中存在违规处罚问题,上级局“一把手”被追究责任的;有基层站所发生骗取劳务费补助金等问题,街道分管负责同志被追究责任的。“让这些被追责的同志在电视镜头面前红红脸,出出汗,既是对他本人的再教育,也是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次警醒。落实主体责任不能空对空,必须动真碰硬,落实不力必追责。”谈及开设这一栏目的目的,市委书记朱克江开门见山。“全市各级党组织在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的同时,更要扬起问责追究‘牛鞭子’,这将成为常态。”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牵住“牛鼻子”,奏响最强音。坚持明责、明纪在前。在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去年又制定了《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规定》,明确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11个方面具体要求,丰富责任内涵,明晰责任内容。在全省率先出台《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县级党委9项责任内容、镇级党委9项责任内容、村级党组织8项责任内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责任链条。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定出台《盐城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追究党委主体责任9种情形、追究纪委监督责任8种情形和追究领导干部领导责任8种情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的办法(试行)》。
紧箍咒越念越紧,监督网越织越密,失责必问已成常态。去年全市共立案1922件1927人,同比上升69.5%;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27件,同比上升92.9%。查纠为官不为问题27个,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78个,责任追究130人,通报曝光46次。对落实责任不力的9名处级领导干部、33名科级干部实施问责追究,持续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建立‘两个责任’问责电视‘曝光台’,我们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视曝光问责,大力营造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的舆论氛围,有效形成违纪必究的宣传声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民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