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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突出“精准”“全面”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近日,盐城城南新区纪工委按照“精准”“全面”的原则,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分为四种类型,因岗制宜采取不同方式,细化明确了纪委监督责任。

    一是推行基层纪委项目化、节点化落实监督责任。要求4个街道纪工委书记和2个部门纪委书记将全年工作分解为具体项目,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区纪工委对基层纪委监督责任项目分解表进行了审核把关,并对全年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是与部门纪检监察分管干部全部签订“监督责任书”。通过签订“监督责任书”的形式,明确纪检监察分管干部为22个未设纪检组织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主体,承担所在单位的廉政教育、风险防控、作风效能检查等十项监督职责,履职情况纳入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

    三是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定期述职报告、履职评议制度。要求选派至热点部门的5名纪检监察联络员,每季度向区纪工委汇报一次所派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问题线索发现调查等情况。每年年中,区纪工委邀请所派部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代表等,对纪检监察联络员履职情况开展一次专题民主评议。

    四是实行更加严格的委局机关干部综合评价考核。专门出台了《2016年委局机关干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不仅考核工作完成的速度和质量,而且考核工作中的探索创新和“四种形态”运用情况。既考核是否做到严于自律、按规办事,又增加了提笔会写、开口会说、遇事会思、处事会办“四会”能力提升的内容。